重庆市长江首例非法采砂案被罚10万


2005-09-07

    非法采砂,结果换来10万元罚款。记者从重庆市水利局获悉,日前,2名非法采砂责任人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据悉,这是重庆市首例因违反《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实施非法采砂的案例。

 

    “白沙沱水域有船偷偷在采砂,严重影响通航安全!”前不久,市水政监察总队接到当地群众的紧急举报电话。执法人员火速赶到案发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长江白沙沱水域。通过现场踏勘,询问现场目击证人,走访相关证人,执法人员揪出了非法采砂船“渝航1号”,确认其无采砂许可证非法开采河道砂石的违法事实。

 

    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在长江采砂的,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扣押或者没收非法采砂船舶,并对没收的非法采砂船舶予以拍卖,拍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鉴于“渝航1号”无证非法开采长江河道砂石的事实清楚,且情节严重,市水利局决定对“渝航1号”的船主张某及实际经营者彭某予以责令停止违法采砂行为,将违法采砂船拖离南岸区鸡冠石镇白沙沱水域,并停靠到市水利局指定的地点;同时处以二名违法责任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新华网

    作者:              SRC-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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