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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11月24日,长江中下游自2001年全面“禁采”江砂以来,共查处非法偷采江砂案3657起,查处大小非法采砂船只7813艘。
在11月25—27日召开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研讨会上,长江委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通报了这一最新统计数据。
针对各地非法偷采江砂愈演愈裂的局面,长江中下游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省自1996年至2001年相继出台“禁采令”,严禁在长江干流河道采砂,长江中下游全线禁采江砂。
据介绍,自禁采之后,特别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长江委及中下游四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了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加大了对违法采砂活动的打击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较好地维护了“解禁”前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据统计,自“禁采”以来,长江中下游四省共查处非法偷采江砂案件3657起,查处非法采砂船7813艘,拆除非法采砂设备5478台套,处罚涉案人员7148人次。
来源:人民长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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