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偏远的小学校学生畅饮安全卫生水
除险加固整治后的飞剑潭水库

整治一新的九江长江大堤
□本报记者 谢元鉴 刘鹏/文 本报记者 池晓虹/摄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江西人民在江西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不懈地大兴水利,经历了由除害到兴利,由治标到治本,由单目标开发到多目标综合治理,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的曲折过程,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洪安全保障体系、配置较为合理的水资源保障体系、质量较为优良的水土保持生态保障体系、较为科学高效的水利管理运行机制和高素质的水利人才队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村水利大力加强
江西省从保障粮食安全和饮水安全、服务“三农”的政治高度,总结前50年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经验,适应农村税费改革新形势,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发展新机制。大力加强农村水利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提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到哪里,水利设施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采取了“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措施。特别是省级财政从2005年起设立农水专项补助资金,由最初的每年2000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1.3亿元,极大地带动了小农水设施建设。从2000年起,江西省用5年时间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解决了180万农民群众饮水困难;2005年起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08年年底,共解决了472.31万农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开展赣抚平原等11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46.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35.5万亩;实施39处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受益面积8.2万亩;更新改造565座机电泵站,更新改造装机35万千瓦;实施廖坊水库灌区一期工程。2008年,江西省在全国率先以县为单位编制农田灌溉规划,未来10年内将统筹涉农部门资金开展农田灌溉工程建设。自来水进入农村,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健康环境和生活质量,成为政府实施的重大“民生工程”,惠及群众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水利工程建设快速推进
上世纪60年代“大跃进”时期,江西掀起群众性水利建设“万人大会战”,建成设计灌溉面积120万亩的赣抚平原灌区,受益地区水稻亩产由150公斤提高到800多公斤,粮食年产量由2.5亿公斤提高到9.64亿公斤,累计生产粮食260亿公斤、增产粮食180多亿公斤,成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江西省成为新中国成立后不间断向国家提供商品粮的仅有两个省份之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新建6座大型水利枢纽、8座大型水库、130多座中型水库和数千座小型水库。上世纪70年代“农业学大寨”时期,新建7座大型水库、11座中型水库和1000余座水电站。1972年建成的柘林水库,总库容79.2亿立方米,是江西最大的蓄水工程,也是我国乃至亚洲库容最大的土坝水库;大规模平整土地、改造冷浆渍害低产田和田间渠系配套,消灭800多万亩“三跑田”(跑肥、跑水、跑土)。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鄱阳湖区防洪治理一期工程,包括10座保护耕地面积10万亩以上的重点圩堤除险加固和康山等4座分蓄洪区建设。
98大水后,开展大规模江湖整治,先后完成了九江长江干堤、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四个单项、赣抚大堤等一批重点防洪工程加固整治,其中2002年年底江西长江干堤加固整治工程在长江流域率先通过国家验收。建成南车、下会坑、大坳、廖坊等4座大型水库,开工建设山口岩、伦潭等2座大型水库。2003年起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348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008年启动国家专项规划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经过除险加固,水库灌溉、防洪和供水效益得到极大提高,安全状况大为改善。2005年后,启动鄱阳湖区二期防洪工程第五个单项、1万~5万亩圩堤加固整治工程建设。南昌等城市防洪工程和部分县级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工程共平退圩堤413座,还江还湖面积1100多平方公里,使鄱阳湖面积基本恢复到上世纪50年代初5100平方公里的水平。河湖疏浚、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成效显著。
2008年第四季度后,奋战100天,完成中央新增8.8亿元水利投资建设任务。随着水利建设的快速发展,水利人的现代水利理念也不断增强,从单纯重视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发展到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追求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转变。赣州、南昌等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与城市道路、景观有机结合,建成了一条条“生态堤防”;赣抚平原灌区、新余市等地积极实施生态供水,打造了孔目江湿地、艾溪湖堤路湿地、象湖湿地等一座座湿地公园。水利工程不仅成为一道保安兴利的屏障,还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市民休闲的好去处。
防汛抗旱成效显著
60年来,江西省先后战胜了15次大洪水和14次大干旱,成功抗御了历年局部严重洪涝干旱灾害。特别是1954年和1998年两次大洪水,造成巨大灾害损失,带动了灾后长时期大规模水利建设。1954年长江发生有记录以来最大流域性洪水,九江水位最高达到22.08米、湖口水位21.68米,广大军民奋力抗洪抢险。1998年夏,长江流域再次发生大洪水,五河、鄱阳湖和长江九江段相继超过历史最高水位,长江九江段和鄱阳湖超历史最高水位分别长达42天和29天,超警戒水位长达94天。广大军民不懈奋战,科学抗洪,夺取了抗洪抢险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全省10万亩以上圩堤和大中型水库无一溃决,培育并弘扬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伟大抗洪精神。
在抗御2003年特大干旱斗争中,全省上下紧急动员,组织43个抗旱工作组赴一线指导帮助抗旱,800多万人奋战在抗旱一线,浇灌农作物面积1514.2万亩,解决238.7万人的饮水困难,挽回经济损失77.24亿元。2007年在全国率先设立乡级防汛机构,建立小型水库安全巡查员制度,建设山洪灾害预警系统。
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稳步推进
针对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20世纪50年代江西省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在兴国县建立试验区,研究水土流失的规律和治理办法。到1957年,全省共建立48个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7平方公里。1958年后,采取从分水岭到坡脚节节蓄水、分段拦泥的办法成坡成片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20世纪80年代后期,水土保持工作掀起新高潮,以赣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长治”工程(农业开发水保工程)、鄱阳湖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为龙头,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模式,治理区域不断扩大。同时,社会资金投入水土流失治理不断增多,股份制办水保、“猪—沼—果”立体开发等新模式不断涌现,水土流失治理速度不断加快,年均治理面积由“七五”期间的100万亩左右增加到现在的300万亩。
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省水土保持工作重点逐渐从重点治理转到预防监督上来,强化“三同时”制度和方案编制,遏制开发建设人为水土流失。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到2008年,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03万亩,修筑水保工程26.63万座。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由上世纪80年代最大的4.62万平方公里减少到目前的3.35万平方公里,为改善生态与环境,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山区脱贫致富发挥了重要作用,创造了南方水土保持工作的“江西经验”。
农村水电建设成就斐然
江西省始终把推进农村水电开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世纪50年代陆续开工建设万安、柘林、洪门、江口等一批大中型水电站。1983年开始农村电气化建设新阶段,连续开展了三批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建成45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1984年,江西省政府下发《关于发展江西省小水电的规定》,农村水电快速发展。“十五”期间,建成1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十一五”期间正在建设24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和5个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县。
近年,民营资本纷纷进入水电开发领域,推动了农村水电快速发展。到2008年,全省累计投产水电装机366万千瓦,其中农村水电装机237万千瓦。江西省不断加强水能资源开发管理,探索实行水能资源开发有偿转让,提高水能资源利用效率;针对出现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水电站,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浪费水能资源的现象,开展大规模整治整顿,整治“四无”水电站329座。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全面推进
全省水资源管理工作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逐步规范,从单纯的农业农村用水管理发展到农业、工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全面管理,从管量逐步发展到管质与管量的统一,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新中国成立后,水资源管理以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为重点,管理较为粗放。到上世纪90年代,以取水许可制度的全面建立为标志,水资源管理进入规范管理阶段。目前全省取水许可证保有量达到5000余套,批准年取水量800多亿立方米。
江西省全面建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发布实施《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江西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2007年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在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方面迈出坚实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和清理;完成地表水功能区划,全面开展鄱阳湖及设区市界河、重点水库和地下水水质水量监测,实施“河湖监测百大哨口工程”,提高监测能力。全省主要监控断面水质Ⅱ类水达75%以上,萍乡、东乡等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取得明显成效,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水利管理全面加强
江西省先后颁布水法实施办法、防洪法实施办法、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等10多部地方性法规。江西省重视水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建立水政监察队伍133支、水保监督队伍109支,有水政监察人员2313人、水保监督监测人员1421人,形成省、市、县三级执法网络,调查处理水事纠纷和违法案件能力明显提高;不断清理和规范水行政许可事项,落实依法行政,各项水事活动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水利管理不断加强。
从上世纪90年代起,江西省全面加强水利行业管理。大力推行水利工程建设“三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检查考评,南昌市南隔堤管理处、大坳水库管理局被水利部评为“国家一级水利管理单位”。大力加强河道湖泊管理,开展河道巡查,严禁围湖造田植树,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清理涉河违章建筑,2006年4月全省最大阻水碍洪违章建筑抚州市中心河滨商城被拆除。大力强化河道采砂管理,严格监督执法,河道采砂管理日趋规范。特别是2006年《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颁布,理顺了管理体制,极大地促进了河道采砂管理的规范化。2008年江西省水利、公安和交通三部门联合在鄱阳湖九江蛤蟆石水域设立运砂流动检查点,开全国河道采砂管理先例。
水利单位活力进一步增强
一是水利投资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水利投入逐步由主要靠财政拨款向政府投入为主、市场化融资与受益群众筹劳筹资为辅的多渠道投入格局转变,水利投入有效增长机制初步建立。1995年和1998年,江西省政府分别决定开征防洪保安资金和水利建设基金。到2007年,全省累计征收水利建设基金19.08亿元。2008年成立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公司,搭建了市场化融资平台,并与农业发展银行江西分行签订80亿元融资协议。南昌、景德镇等市也相继成立了水利投资公司。
二是水利工程管理和经营改革不断深入。20世纪90年代,通过水价改革,几次调整水价及小水电上网电价,改善了水利工程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通过2004年启动、2007年基本完成的水管单位体制改革,323个大中型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公益性人员编制4889人,公益性人员经费7063万元,维护养护经费5587万元,1.23万人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奠定了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基础。
三是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到2008年底,全省实施产权改革的工程达15.65万座(处),建立了多元化的水利工程所有制格局。
四是推行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改革。到2008年年底,全省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3000多个,促进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水利前期基础成果丰硕
上世纪50年代末,江西水利工作逐步由单目标开发转向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多目标开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流域规划和工程规划。上世纪70年代,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列入规划内容。上世纪80年代后,贯彻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效益综合论证原则,编制了《赣抚信饶修五大江河流域规划》《鄱阳湖区和吉泰盆地水利建设规划》《江西省水利化区划》等重要规划。到1995年,五大河流流域规划和鄱阳湖综合规划均通过审查,全省大河大湖流域规划圆满完成。
98大水后,江西省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规模和前期工作。相继完成水功能区划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五河重点段治理规划、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正在开展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鄱阳湖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鄱阳湖、峡江、浯溪口等水利枢纽前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江西省注重水利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广运用,取得一批重要科技成果,获列国家、省部和厅级科技成果奖项目240多项。2002年制定《江西省水利科技投入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稳定的水利科技投入增长机制。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全省水利系统招商引资项目363个,融资22.68亿元。
60年艰苦奋斗,成就辉煌。到2008年年底,江西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40多万座(处),其中水库9783座,水库数量居全国第二位,总蓄水能力293亿立方米;引水工程9.58万多处,年引水量72亿立方米,万亩以上灌区287座;机电排灌装机135万千瓦,排灌面积860万亩;堤防4000余条,堤防总长9753公里,保护1144万亩农田、1180万人口;水闸923座;水电装机366万千瓦,其中农村水电装机237万千瓦。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76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达到2218万亩,分别占耕地面积的85.95%和69.1%;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203万亩、修筑水土保持工程27万座(处),解决1000多万农民群众饮水困难和470多万农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主要江河水质优于Ⅲ类水的比例达到75%以上,初步形成防洪、排涝、灌溉、饮水、发电和水土保持的水利工程体系。水利,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防洪、水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