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七彩云南 泽被各族人民
——云南水利辉煌60年综述

德宏州潞西市城市河道治理后的新貌

 

 

水润梯田——玉溪市新平县戛洒梯田

 

 

大(2)型水库——昆明市宜良县柴石滩水库

 

 

人饮工程惠及爱尼山寨

 

 

灌区鸟瞰图  
  

 

    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全省面积39.4万平方公里。全省多年平均降雨量1258毫米,河川多年平均径流量2222亿立方米,仅次于西藏、四川,居全国第三位;人均水资源量536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数的70%;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0367万千瓦,居全国第三位;可开发水能资源装机容量8916万千瓦,可开发率86%,占全国可开发水力资源的20.5%,居全国第二位。全省有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03条,分属长江、珠江、红河、澜沧江、怒江、伊洛瓦底江六大水系;全省有大小湖泊30个,湖泊总面积1066平方公里,总储水量300亿立方米。


  云南各族人民开发利用水资源,开展治水活动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战国时期,楚庄乔入滇就开始兴修水利。然而,由于封建社会的局限,治水活动的开展及其效果极为有限。到1949年底,全省只有6座小(1)型水库,库容2625万立方米,人均灌溉面积0.23亩。新中国的成立,给云南水利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曲折历程  辉煌成就

  新中国成立后,云南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广泛、持久地掀起兴水利、治水害、保水土的治水高潮,取得了水利建设的重大成就,实现了水利发展的重大跨越,为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作出了重大贡献。然而,成就虽然辉煌,但前进的道路并不一帆风顺。
  “一五”(1945-1957)时期,云南水利建设以防治水害为主,兼顾水利灌溉,制定了“以蓄为主,小型为主,群众自办为主”的方针。在这个方针指导下,全省水库建设、灌溉工程得到发展。建成中小型水库23座,小坝塘1万余件。1957年末,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67万亩,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5.7%。
  “二五”(1958-1966)时期,按照“小型为主,以蓄为主,社办为主”的方针,在全国“大跃进”形势的推动下,云南省水利建设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大量工程上马。但是,由于建设心切,不少工程一无规划、二无设计,6件大型水库工程和近百件中型水利工程同时上马,造成勘测设计跟不上,人、财、物全面紧张。“大跃进”的结果,造成水利基本建设战线过长,一些工程半途而废,并造成了许多病险工程。尽管如此,从建成工程的规模来看,“大跃进”时期仍然是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成就很大的时期。1960年,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省里决定对50余件中型水利工程和400余件小(1)型工程进行除险、配套。经过3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许多工程逐步发挥了应有的效益。到1965年末,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58万亩,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7%。
  “文化大革命”时期,云南水利事业遭到较大的挫折,省、地、县水利机构被撤销,大批水利科技人员被下放、改行。这期间建成的工程不少是规划、设计不合理,工程质量差,病险严重,浪费大,挫伤了群众兴修水利的积极性。直到1972年底,省、地、县水利机构才逐步恢复。尽管这样,很多地区的干部群众在艰难的条件下仍然坚持水利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几年间,建成中型水库12件,并续建配套了“大跃进”时期遗留下来的近百件小型水利工程。到1976年末,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1326万亩,水利化程度33%。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云南水利建设又呈现出一派新气象。但由于“左”的影响,一些地区不因地制宜,带来了一些损失。1980年以后,经过“调整”,水利基建投资大幅度削减,一些投资大、近期不能发挥效益的工程被暂时停建、缓建。1984年以后,按照水利部提出“转轨变型,服务社会”的要求,云南水利工作从为农业服务为主进一步扩大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并逐步把水利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加强管理上来,在“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方针指引下,开始走上了改革之路。随着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近年,云南水利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以民生水利为重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利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加快水利建设,强化水利管理,深化水利改革,推动云南水利事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水利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一批边疆群众盼望已久的重大工程开工建设,一些多年形成的“胡子工程”“半拉子工程”得以竣工发挥效益,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8年,全省水利水电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98亿元,全省水库总数达到5474座,库容达107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05万亩;解决2318万人饮水困难问题和454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3万平方公里;农村水电装机达到971万千瓦;各类堤防长度累计达8345公里。2008年,在水利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与高位推动下,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山区水利发展与改革示范区合作备忘录》,共同建设曲靖市和楚雄彝族自治州山区发展与改革示范区。目前,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的推进。
  水利各项改革实现重大突破。水价改革不断深化。1986年,省政府批准出台了《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征收办法》,迈出了水价改革的第一步。2003年《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施办法》出台以来,水价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2004年省政府决定在全国率先对大中型电力企业征收水资源费,到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了符合云南省情、水情的水价形成机制。
  水利投融资改革成效明显。将过去单纯依靠国家投入的做法改变为多渠道、多层次筹集,拓宽了筹集资金的渠道,调动了各级治水办电的积极性。先后创建了烟区、蔗区等各类专项水利资金和小型水利补助经济合同制。在贫困地区广泛、持续地实行“以工代赈”,全省水利资金的投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烟草反哺水利成为云南省乃至全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一大亮点。2006年,云南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水源工程建设与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建设项目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实行不同的投资政策,加大水源工程投融资改革力度。2007年,云南省组建了省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承贷主体已办理了30亿元贷款用于全省水利建设,有效发挥了全省水利水电建设融资平台的作用。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效。早在1980年,省政府就出台了《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全省水利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管理上来,各地先后建立了各类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自2004年开始,云南省从省级水利建设基金中划出30%建立省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专项资金,各地也积极开辟资金渠道落实公益性人员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2006年云南成为全国第一个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的省份,纳入改革范畴的1028件水利工程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省情、水情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水务体制改革重点突破。2000年成立第一个县级水务局,2001年成立第一个市级水务局。2008年召开了全省深化水务改革工作现场会,对全省水务改革作出了“三步两个层次”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全省已有4个州(市)和63个县(市、区)组建了水务局或由水利局承担水务统一管理职能。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1999年以来,云南省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效益发挥、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原则,在曲靖市师宗县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了数目庞大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全省30%的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9011个,取得了较好成效。
  水利管理迈出重大步伐。水资源管理取得进展。1993年,云南省全面启动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狠抓了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取水计量监督管理。2006年首次发布《云南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填补了云南省用水定额工作的空白,为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建设节水型社会奠定基础。水资源节约保护取得进展。1980年,昆明市颁发《滇池水系环境保护条例》(试行),随后相继出台了阳宗海等其他高原湖泊管理保护条例。2004年,《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基本完成并纳入云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之中,有力地促进了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十五”以来,云南省重点开展了沾益县、永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和元谋县水权水市场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2006年又启动了曲靖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国家级试点工作。2009年,云南省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出台政策,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
  积极推进依法治水工作。在认真贯彻实施《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的同时,结合云南省省情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地方水法规体系,为依法治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同时,积极推进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成立了云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和16个州市水政监察支队、129个水政监察大队。各级水行政执法队伍坚持定期巡查,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化解水事矛盾,有效地改善了水事秩序,促进了社会稳定,为全省水利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水利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迈出坚实步伐。1983年,省计委、省水利厅等部门和单位在祥云县召开普淜水库验收会议,这是恢复验收制度后的第一件工程。1984年,省列大中型在建水利工程全部实行投资概算包干的经济责任制和施工招标承包,水利基建资金管理长期存在的战线长、“敞口花钱”、效益差的弊病开始得到扭转。“九五”期间,云南省全面推行“四制”,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水利行业得到重大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得到重大发展。2008年底,全省水利系统共有在职职工24010人,其中,有高级职称507人、中级职称3558人、初级职称6046人,专业技术人员达10111人,接近职工总人数的一半。组织机构建设得到重大发展。1981年省政府将省水利局改为省水利厅,以后在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都作为政府组成部门予以加强。水利科学技术得到重大发展。全省水利系统有近百项科技成果分别获国家和省部级表彰奖励。同时,对外开放和合作力度加大,启动了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等,开展了对越南、对湄委会报汛工作,并积极组织了出访考察学习和接待外国考察交流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得到重大发展。深入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努力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测站、文明工地、文明灌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和文山州水务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厅机关、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省水利水电学校、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普洱市水务局先后被评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

  宝贵经验  弥足珍贵

  六十年励精图治,六十年沧桑巨变。回顾总结云南60年来的水利工作,成就瞩目,经验珍贵。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始终把解决水的问题作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加强领导,增加投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1958年省委召开“1959年度向水利进军誓师大会”,掀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群众大干水利的热潮,2007年再次召开高规格的全省水利建设动员大会,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亲自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向全省发出大兴水利号令,为水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积极发动和组织全省各族干部群众长期不懈大搞水利建设,云南各族人民在不同时期的投工、投劳,铸就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省大部分的水利基础设施。
  ——不断深化对省情、水情的认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符合省情的治水思路,初步实现了水利由单一为农业农村服务向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转变,由长期“重建设、轻管理”向防汛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的转变。
  ——正确处理好山区与坝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把水资源开发利用、江河湖泊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农村水利设施、水土流失治理、地方中小水电等工程建设全面兼顾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了“润滇工程”这个建设重点。
  ——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开发、西电东送和扩大内需难得的机遇,把水利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保持了持续大干的发展势头。
  ——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水利发展的强大动力,在水利投融资改革、水价改革、水务改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创新管理,提高效益,增强了水利事业的生机活力。

  展望未来  任重道远

  成就载入史册,征程未有穷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水利工作进入了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全省水利事业既迎来了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云南省正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积极开展兴边富民行动、不断加大对藏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同时,又制定了建设现代新昆明、山区综合开发、加强县域经济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着力实施“百亿斤粮食增产计划”、新型工业化、旅游“二次创业”等产业发展策略。这些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实施和推进,离不开水利的重要保障,需要有力推动特定地区、不同类型的水利项目建设。同时,随着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条件更加复杂,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使水利管理任务更加突出;随着云南省水利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正确处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与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之间的关系将变得更为突出。并且,云南省还有数以百万计的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时有受到污染,农村和山区的水利建设相对滞后,病险水库安全隐患突出,局部地区血吸虫病尚未得到完全控制,需要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利益作为首要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推进民生水利新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省水利事业将保持建设高强度、管理更复杂、改革更深入的状态,对这一时期特征的判断,必须在原来的切实抓好“四个水利”建设,即抓好生存水利建设、温饱水利建设、小康水利建设、现代水利建设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和转变,把思想统一到对我国水利发展阶段的判断上来,切实认清云南省水利正处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加快转变的关键阶段,并依据这个判断来指导工作、理清思路、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水利改革发展不出偏差,不走弯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
  根据全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总体部署,“十一五”期间的水利工作,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路子,坚持防汛抗旱除涝并重,开源节流保护并举,建设管理改革齐抓,致力推进水源工程、防洪保安、饮水安全、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农村水电“六大建设”,加快构建城乡供水、防洪减灾、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水利法规、水利投入保障“六大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09年9月29日

作者: 李净云 师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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