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水利工程管理改革谱写新篇章
伴随着共和国60年的沧桑巨变,青海水利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水利工程在保障全省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省水利厅按照“统一政策、分级实施、稳步推进”的指导思想,以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与省编制、财政、社保、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出台了《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细化了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时间和实施步骤,使水管体改工作有了政策保障。在省水管体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省水利厅会同编办、财政厅多次组织工作组赴各地开展专题调研,对“两定”“两费”测算和实施方案编制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面调研、专题研究和重点突破。对水利工程进行系统分析科学定性,做到了“定岗定编”符合工程管理需要,“两费”落实有了明确渠道。按照分组管理原则,逐一理顺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权责,健全管理制度,为管好用好水利国有资产、确保工程安全运行、促进工程效益发挥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了可靠的体制保障。全省72个水管单位定性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4个定性为准公益性事业单位,落实公益性人员编制1233人、“两费”5222万元,水管单位年财政拨款增加2520万元,比改革前增加215%。水管单位基本支出按事业单位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水费收入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养护经费有了正常来源渠道,改革使水管单位重新焕发出生机活力。
在改革中,青海省关注水管职工的切身利益,在科学定性定编的基础上,建立了水管单位内部良性运行机制,各地积极推行岗位职责制、全员聘用制、绩效考核制等一系列内部机制改革,水利管理人员工资由自筹变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也由国家财政承担。
通过加强《青海省万亩以上灌区、百万方以上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办法措施的落实,水利工程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管理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从2007年起,青海省还加强了基层水管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省水利厅每年都从水资源费中筹措200万元资金扶持10所水管站房的维修改造,截至目前,已实现604.29万元的建设规模,16个水管站房得到更新改造,新建办公楼5752平方米,基层水管单位职工的办公生活条件得到了改善。
在推进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步伐的同时,青海省还积极探索新时期农村牧区小型水利管理改革,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增强了基层水利发展的活力,逐步形成了国有水管单位与农民用水户协会齐抓共管的水利工程管理新格局。到2008年底,全省已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276个,参与农户18.2万户,管理灌溉面积66.2万亩。
青海省水利厅加大了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出台,《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青海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青海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等法规的相继发布实施,为水管体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建立工程管理考核制度、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人员培训……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随着水利工程的日益增多和服务职能的不断拓展,青海省水利管理工作还将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增强水利行业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使民生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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