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夏耕在于睿局长陪同下视察水利建设情况

青岛市委副书记王文华在于睿局长陪同下调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治理后的青龙山小流域

治理后的石人河

青岛市新建的乡镇供水厂
青岛位于山东半岛的南部,濒临黄海,是我国重要的海滨城市之一,素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之誉。近年,随着岛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更是形成了“海上都市,欧亚风情”的城市风貌,绘就了一幅幅令人心旷神怡的美丽海滨画卷。60年水利建设成就,更为岛城美丽的画卷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青岛市不断探索和完善治水思路,扎实推进水利事业向前发展,已初步形成了水资源保障、防洪除涝、水土保持、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五大水利工程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水资源和防洪安全保障。
水库河道建设成效显著
防汛抗旱体系基本形成
60年来,伴随着新中国的发展历程,青岛市水旱灾害防治能力由弱到强,防汛抗旱工作从“堵、疏、修”到实践“两个转变”,工作思路发生了深刻变化,初步建成了以水库、河道、城市防汛设施为主的防汛抗旱体系,建成了现代化的防汛指挥系统,制定了一系列防汛应急预案,形成了一套规范的防汛操作规程,整体防汛抗旱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60年来,青岛市先后开展了水库建设、河道综合治理、洼涝治理等活动,建成了大量防洪蓄水工程,提高了防汛抗旱能力,有效减轻了灾害损失。全市共建成各类水库537座,分布在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34条河道和大于10平方公里的206条河道上。
随着水利工程运行时间的延长,加之这些工程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老化失修严重,防洪标准降低。为进一步提高工程防洪排涝能力,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青岛市逐年实施了水利建设规划,连续开展了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整治、海堤加固等工程建设,先后完成了崂山、胶南、即墨等海堤加固工程,对大沽河、洋河、桃源河、墨水河、白沙河等重点河道实施了综合治理,对24座大中型水库、322座小型水库实施了除险加固,使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能力大大提高,胶东地区最大河流——大沽河经连续治理后防洪标准由原来的10年一遇基本达到20年一遇,部分堤段达到了50年一遇,大、中、小型水库基本达到防御标准内洪水的能力,为全市安全度汛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工程,青岛市整体防洪能力得到了极大提高,确保了工程安全及保护范围内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先后经受了2001年“桃芝”台风、2003年汛期4次强降雨、2005年“麦莎”和“卡努”台风、2006年“8.26”特大降雨、2007年“8.10”特大降雨和“韦帕”台风、2008年4次强降雨等汛情的考验,重点水利工程无一出现险情,防洪减灾效益明显。这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遇到暴雨时便出现农田受淹、河道决口、水库塘坝出险、道路冲毁、房屋倒塌乃至人员死亡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有力保证。
从解困到安全
农村饮水实现精彩跨越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点多面广,资金匮乏,农民群众饮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结合以灌溉排水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解决了一部分农民群众的饮水难问题;八九十年代,农村饮水工作开始正式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并通过财政资金投入,积极实施饮水工程,解决群众的吃水问题;2004年年底,青岛市基本解决了农村饮水困难的问题。
近年,受地质条件限制以及海水入侵、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农业生产使用化肥量增多等因素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变化,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也造成了生态与环境的恶化。为了让群众喝上放心水,自2005年起,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青岛市不断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步伐,并为此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使农村饮水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现了从“饮水解困”到“饮水安全”的转变,“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已具雏形。
2005、2006年,青岛市实施了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全市各级财政及受益群众共投入资金3.55亿元,其中青岛市级财力投入1.255亿元,解决了2017个村庄13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7年,结合农村通自来水工程,青岛市进一步加大投入,实施了农村除氟改水工程,总投资8200万元,其中青岛市级财力投入资金5550万元,解决了272个村庄18.36万人饮水氟超标问题,使当地群众彻底摆脱了氟斑牙、氟骨病等水源性疾病的困扰。
与此同时,2005—2008年,青岛市单独立项修建乡镇集中供水工程39处,总投资1.7亿元,其中市以上财政投入6065万元,解决了约800个村庄7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正以每年解决近8万~10万人的速度推进。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从最初肩挑人抬的取水方式,发展到今天自来水入户,一户一表,城乡居民同水网、同水质、同水价,阡陌纵横的供水管网犹如辽阔大地上的动脉,保障着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用水,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水资源配置格局逐步建立
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青岛市是我国北方地区严重缺水的城市之一,全市年水资源总量22.1亿立方米,人均年占有水资源量312立方米,每亩耕地年均水资源量306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2%和15%。同时,年际、年内变化大,丰枯交替,旱涝不均以及地域分布不平衡,调节利用困难的特点,进一步加剧了青岛水资源短缺的矛盾。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青岛市实施“拦、蓄、挖、引、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针,多措并举,开源节流并重,初步形成了水资源拦蓄、城镇供水、节水灌溉工程体系,为全市水资源配置调度奠定了物质基础。
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健全地方配套法规规章,狠抓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初步建立起了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调度和节约保护的管理秩序,遏制了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加剧的状况,有效缓解了水资源的供求矛盾。
一是先后公布实施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等一批法规规章,为青岛市的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比较完备的法规依据。二是先后编制完成了《21世纪初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总体规划》《青岛市“十一五”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等多项综合规划,为青岛市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对产芝等10座大中型水库实施了水资源统一调度令制度,既满足了青岛市区生活生产用水,又达到了合理配置水资源的目的。四是全面实施水资源管理各项制度,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认真落实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完善水资源费征缴机制,为水资源管理、节约和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五是大力加强取水计量远程监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水资源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六是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努力构建节水防污型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稳步推进
60年来,为充分有效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青岛市先后完成了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设,包括20多座大中型水库建设。修建水库产生的库区移民,大多搬迁安置在青岛市下属区、市,涉及整建制搬迁、搬迁户占50%以上和因修建水库占用村庄耕地50%以上的220个村14.2万人。青岛市历届党委、政府非常关心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多次制定措施对移民进行帮助和扶持,移民村的水、电、路等设施建设得到了一定发展。但由于大多数水库移民村地处偏远,自然条件差,加之前期投入不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依然存在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条件落后、发展缓慢、水利设施建设不完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资源贫乏等问题。
2005年以来,青岛市各级党委、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在国家、山东省相继制定出台相关政策之前,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对库区移民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与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5.8亿多元资金,用于水库移民扶持,其中发放中央后扶直补资金1.86亿元,用于补助移民生产生活;市、区(市)两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3亿多元,主要解决24座大中型水库220个库区移民村的道路、水利、供电、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项目1100多个。
通过全面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综合帮扶,全市库区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移民群众收入明显增加,生产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使库区移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激发和调动了库区移民脱贫致富、建设家园的信心和决心,发展经济的热情空前高涨。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为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条件
60年来,青岛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从无到有、从传统水利到现代水利、从资源型水利到生态型水利,农民从靠天吃饭到发展高效农业旱涝保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解决“三农”问题的方针政策,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为载体,创新体制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不断加大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成效显著。
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方面,青岛市坚持以灌区“两改一提高”为抓手,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为目标,先后投资2.8亿元,组织实施了莱西市产芝灌区一至九期、平度市尹府灌区一至七期等大型灌区和胶南市吉利河,平度市黄同、双山等6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田间灌溉骨干工程的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大中型灌区平均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4,扩大和改善改善灌溉面积近79万亩。
在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方面,青岛市紧紧围绕“粮田灌溉渠道防渗化,田间输水管道化,瓜果、蔬菜微灌化”的建设目标,以点带片、以片组面,积极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全面推行IC卡灌溉技术,推动节水灌溉技术创新,规划建设了一批高标准节水灌溉工程。特别是近几年,先后投资6176万元,实施了即墨市刘家庄、平度市郭庄及张戈庄镇等9处万亩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3处国家级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建设和带动建设节水灌溉面积32万亩,对促进项目区及周边区域的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业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农民群众的欢迎。
2005年以来,青岛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政策的契机,积极开展“小农水”富民工程,每年市(区)以上财政投入4000多万元用于补助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发挥了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2005—2008年,全市共建成农田水利工程1.235万项,其中小型水源工程628项,扩大和改善灌溉面积158万亩,新增灌溉水源7200万立方米,实施中央和青岛市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327个,大大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取得了“小农水,新机制,大成效”的显著成效。
目前,青岛市灌溉面积达545.4万亩,其中节水灌溉面积达230.2万亩,全市节水灌溉项目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72以上,全市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8。
高度重视水保生态建设
水土保持工作成绩喜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加快,人为水土流失日渐严重,阻碍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近几年,随着青岛市各级政府对因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人为水土流失认识的日趋全面、深刻和理性,青岛市更加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充分认识到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是发展山区经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举办绿色奥运、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必须与经济同步发展。因此,青岛市积极落实国家生态建设的战略部署,从全市生态建设实际出发,将水土保持工作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相互促动,共同推进。
新世纪伊始,青岛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及时作出了建设生态市的重大决策,成立了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在制定实施《青岛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青岛生态市建设规划》时,充分结合水保专业规划,提出了十大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项目和八大人为水土流失恢复治理项目,为实现全市每年治理60平方公里的目标提供了保证。同时,青岛市还把水保生态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概念规划,把城市水保同城市建设、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协调发展。为使水保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青岛市各级政府依法建立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目标,并由政府专门机构督查落实。在一些治理任务比较重的山区乡镇,为抓好水保生态建设,专门成立水保生态项目建设指挥部,精心组织,统一实施,及时协调,长年抓,连年干,项目建设标准高、效果好。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水保工程3万多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9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从5090平方公里降至1291平方公里,植被覆盖率达到26%,水土流失区群众收入持续增长,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青岛市水土保持工作也因此先后获得了“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城市”“全国水土保持先进集体”“全国水土保持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强化水利法制建设
水行政执法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大兴水利,治理江河,除害安澜。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水利工作的重点在工程建设,水利法制建设还无暇顾及。
青岛市的水利法制建设的春天,始于1988年1月新中国第一部水法的颁布实施。20多年来,青岛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建立水法规、水管理和水行政执法三大体系为中心,大力加强水利法制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实现了历史性跨越,水利法制建设成果已经成为全市水利事业辉煌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全市水利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是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水法规体系。先后颁布实施了《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0余件,基本形成了具有青岛地方特色的比较完备的水法规体系,各项水事活动都做到了有法可依。二是加大普法教育宣传力度。始终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水利法治实践、与水利发展改革的实际相结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有效载体,卓有成效地开展水法制宣传活动,加大水法制教育力度,为科学管水和依法治水,加快全市水利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建立了一支过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水利部门共组建水政监察支队1个、水政监察大队10个、水利治安办公室6个、中型水库库区警务室4个,有专职水政监察人员180人、兼职水政监察人员320人。四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以查处非法取水、非法采砂,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保障了河道防洪安全,维护了全市水事秩序的和谐稳定。以依法调处水事纠纷为重点,依法化解边界水事矛盾,有效减少了不安定因素。以加强水源地和水厂的日常安保为重点,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以规范水行政审批、许可为重点,强化了依法办事、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体现了水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高效、便民。以依法征收水资源费、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等水利规费为重点,拓宽了水利建设的资金渠道来源。1990—2009年,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270件,征收水利规费23亿多元。全市水事秩序持续好转,水事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水利规费征收额度逐年递增,有力推动了“平安水利”创建活动,保障了全市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岛市将把解决民生水利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民生水利工作取得新进展。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速推进民生水利建设,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配置调控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水利保障,为岛城美丽画卷再添更多的浓墨重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