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表明,新中国水利始终遵循党中央、国务院治水兴水方针,沿着科学发展的道路,指导治水思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成功开辟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水情的水利科学发展道路。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治水兴水放在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作为治国兴邦和富民强国的大事来抓,为中国水利事业的发展指明了科学发展的方向,开辟了一条符合国情和水情的发展道路,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一、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开国治水
新中国成立时,经济建设的任务提到了首要地位。全国首届政协会议就将兴修水利、防洪防旱等水利事业规定在共同纲领中。并指出水利建设,是经济建设中重要的一环。自此以后,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影响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水利问题,确定主攻方向和治理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除水害、兴水利的长期斗争。
新中国成立以后,在治水方略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蓄泄兼筹”“统筹兼顾”“除害与兴利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方针,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领导和组织全国人民对大江大河进行了大规模的治理,广泛开展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治水思路和方向上,要求从全流域着眼,摸清水情;从流域规划入手,综合利用,统筹安排,注重根除水害与灌溉、发电、航运的有机结合,强调防洪防旱的有机结合,区别轻重缓急,实现当前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有机结合。这些方略和思路,成为我国治水兴水长期坚持的主导思想。
20世纪50年代,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国务院对新中国水利建设,高瞻远瞩,制定了根治全国水患和水利建设发展的宏伟蓝图。新中国成立之初,1950年淮河发生大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治理淮河,成立了治淮委员会。 1950年10月14日,政务院发布《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制定了上中下游按不同情况实施蓄泄兼筹的方针。新中国水利建设事业的第一个大工程拉开了帷幕。1951年5月15日,毛泽东在授予治淮委员会等单位的锦旗上题词:“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确定和“豫、皖、苏三省共保,三省一齐动手”的治水原则。1952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第一次出京视察,就来到了黄河边,在开封发出了“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的伟大号召。1952年毛泽东同志就指出,“南方水多,北方水少,如有可能,借点水来也是可以的”,提出了划时代的战略构思。1953年,明确提出了兴建三峡水库。1955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开展长江流域规划工作,成立了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1956年,毛泽东写下了“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的设想诗篇;1958年年初先后在南宁和成都主持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认真讨论了《关于三峡水利枢纽与长江流域规划的报告》。1958年4月6日,中共中央以中发[1958]253号文件,下发《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形成的关于三峡工程的第一个正式文件。党中央提出长江流域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应当统一规划,全面发展,适当分工,分期进行。同时提出,需要正确处理解决以下七种关系:远景与近期,干流与支流,上中下游,大中小型,防洪、发电、灌溉与航运,水电与火电,发电与用电(即有销路)。这七种关系必须互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轻重缓急和先后次序进行具体安排。指出在制定规划时,除了各地区进行规划工作外,全国范围较长远的水利规划,首先以南水(主要是长江水系)北调为主要目的,即,将江、淮、河、汉、海,各流域联系为统一的水利系统和使松、辽各流域联系统一起来的水利规划,应加速制定。
1955年10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随后,中共中央提出了编制《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即由毛泽东同志主持的《农业四十条》,并于1956年1月23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25日由最高国务会议讨论后,予以公布。《纲要(草案)》提出的增产措施第一条是“兴修水利,保持水土”。 1957年《纲要(修正草案)》明确提出:兴修水利,发展灌溉,防治水旱灾害。从一九五六年起,在十二年内,全国水利事业的发展,应当以修建中小型水利工程为主,同时修建必要的可能的大型水利工程。小型水利工程(打井、挖塘、筑堤、打旱井、开渠、筑圩、修水库、兴修蓄水排水的沟洫畦田台田系统等),小河的治理,都由地方和农业合作社负责,有计划地尽可能大量地进行。内涝灾害严重的地区,应该大力进行除涝排水、改造洼地的工程建设。灌溉设施的抗旱能力,按各地不同情况,分别提高到三十天到五十天;适宜发展双季稻的地方,要提高到五十天到七十天,以保证收成。为了充分利用一切水源,有关部门应当积极进行对地下水的勘察工作,保证水利部门所需要的必要资料。凡是能够发电的水利建设,应当尽可能同时进行中小型的水电建设,结合国家大中型的电力工程建设,逐步增加农村用电。中央的这些文件精神,大大促进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电事业的发展。1958年12月9日毛泽东同志在八届六中全会上提出农业“八字宪法”思想,之后“水、肥、土、种、密、保、工、管”被写进《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1960年,毛泽东同志视察浙江金华双龙小水电站,高度赞扬当地群众制造小水电机组发电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指出发展水力发电大有可为。1963年8月,海河发生了特大洪灾,同年12月14日毛泽东同志发出了“一定要根治海河”的伟大号召,海河人民建水库、疏河道、筑堤坝、打机井、修渠道,掀起了一次又一次声势浩大、波澜壮阔的治理开发高潮,在海河大地上树起了一座又一座造福人民的水利丰碑。
20世纪50—70年代中央对水利的重视与支持体现在水利事业的各个领域。新中国成立以后,60年间,中国水旱灾害如此频繁,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与水矛盾越来越尖锐,这也是发展中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自然和治水的关系,提出了水是宝贵的资源,要讲求经济用水的理念。水利法制与水利建设一直相辅相成,共同推进水利事业的发展。
1952年3月,政务院第129次会议通过《关于1952年水利工作决定》提出“塘堰、沟洫、小型渠道、井、泉和水土保持等比较简单而有效的水利工程,应发动与组织群众的力量,大量举办”,大大推动了农田水利建设。1954年3月,政务院第210次会议通过批准水利部《四年水利工作总结与今后工作任务》,提出“水利建设必须为总路线服务,防止离开总路线的单纯工程观点”;“农田水利必须与改造小农经济这个总任务联系起来。”在群众自办工程的负担上,第一次提出“受益多的多负担,受益少的少负担,不受益的不负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把水土保持作为江河治本的重要手段,予以高度重视。1955年、1957年、1958年,国务院连续召开了三次水土保持工作会议。1956年公布的《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提出,在发展山区经济的统一规划之下,由地方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负责,结合农业、牧业和林业的生产,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为了适应水利建设发展的需要,从1955年开始,国家强调科学研究工作十分重要,必须加强水利科学研究工作。1956年,经国务院第七办公室批准,要求在全国建立和加强以成立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为核心的研究机构和网络,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全面奠定了我国水利学科各专业的基础,锻炼了一支从事科学研究的优秀专业队伍,大大缩小了与国外科技先进水平的差距,标志着水利科学研究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1957年,国务院发出指示要消灭血吸虫病。1958年5月,党的八届二中全会提出了电力工业要依靠地方,大、中、小并举,贯彻以水电为主、火电为辅的长远建设方针,并提出建设农村电气化设想。1961年,国家批转了农业部、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管理工作的十条意见》。1963年,中央批准在水利电力部设立农村电气化局,管理农村电力和小水电。1964年党中央号召全国人民,尤其是农业战线学习大寨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1965年,国务院批转了《水利工程水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实行供水收费,水利工程从无偿供水转变为有偿供水。1969年国家及时地制定了保护小水电的政策,大大推动了小水电不断向前发展。
二、改革开放后的30年──改革兴水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关怀下,从治水和兴水的角度,全面认识和正确处理水利对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关系。1979年中央提出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重点是清理长期以来,在经济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影响,当时形成一种共识,水利一定要办,但办法一定要改。对水利方针进行了调整:“搞好续建配套,加强经营管理,狠抓工程实效;抓紧基础工作,提高科学水平,为今后发展做好准备”。在改革开放的主旋律下,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要继续以治水和改良土壤为中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积极地逐步地改变生产条件,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建设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农田”。1982—1986年,党中央连续五年发出了五个中央一号文件,有力地推进了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黄河小浪底水库、长江三峡工程通过了论证并在90年代进行建设,2002年、2003年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先后开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水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82年,9月22日,邓小平同志在听取水电部汇报时,对有关基层干部建议:“如果允许地方自建、自管、自用的小水电,可以解决农村用电,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还可以在丰水季节实行下浮电价,让农民群众廉价用电煮饭烧水,节省大量烧柴和煤炭。”的建议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这件事,不要很多投资,国家不吃亏,群众有利,减少浪费,容易解决。”并指示,要发展小水电,指出“中央、国务院给个政策,群众、国家都得利。这就是搞活,就是解放思想”。
1983年12月,国务院以《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积极发展小水电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190号文件指出,农村电气化是八亿农民的大事,应当在那些水力资源较好的地方,提倡以地方和群众自力更生为主,积极发展小水电,实现农村电气化。并批准了在100个县实施中国式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建设。
1984年邓小平同志说,“开发性移民这个办法好,可以在库区建工厂”。1985年,小平同志再次指出:“现在的移民方针对头了”;“100万移民也有办法安置,可以发展乡镇企业,也可以搞第三产业,还可以发展旅游”。1984年原水电部为解决水库库区移民工作遗留问题,首次提出了解决的途径和办法。1985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水库移民问题。遵照中央指示精神,国家对水库移民工作实行了大胆改革,变补偿救济为开发,使移民工作从单纯安置补偿的传统做法中解脱出来,改消极赔偿为积极创业,变救济生活为扶助生产,把移民安置与经济开发结合起来。合理使用移民经费,加强了移民经费管理。国家建立了库区建设基金,专项用于解决老水库移民遗留问题;为新建水库建立了后期发展扶持基金,用于扶持移民发展生产。中国水库移民工作,使上千万水库移民基本得到安居,生产生活水平得到逐步提高,这是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1984年,国务院决定,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全国水资源管理。同年国务院批转了原水利电力部《关于加速解决农村人畜饮水问题的报告》,转发了《全国农村人畜饮水暂行规定》。农村饮水解困正式列入国家规划,标志着农村饮水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从1984年到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安排了4批利用库存的粮、棉、布及中低档工业品,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支持贫困地区的基本农田、小型水利、小流域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在加快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和乡镇供水的建设步伐的同时,加快了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的灌区节水改造步伐和牧区水利建设,加强了水土流失防治以及血吸虫病防治等等。
1986年,农业后劲不足问题开始显露,邓小平同志明确提醒和告诫我们,今后要么不出现问题,要出问题可能就出在农业上。对此,当时农口的五个部门向中央提出《关于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增长的八项建议》,中央原则同意,并在资金和物资上加大了投入力度,水利相应得到了加强。
为适应农村改革形势的需要。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对水利工作的指示精神,1986、1987两年,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工作的10项工作和8项政策措施。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这两次会议并将会议纪要批转全国各地,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发展农村水利,增强农业后劲,建立劳动积累工制度,从六个方面增加水利投入。这两次会议使农村水利建设出现了新的转机,在全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改革开放的30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指出,中国水的问题始终是一个大问题。要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水的问题的严重性。各级领导部门,尤其是经济、科技领导部门,应该把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治理污水和开发新水源放在不次于粮食、能源的重要位置上,并列入长远规划、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加以实施,以逐步扭转目前水资源危机的严重状况。
198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国家明确提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把“科教兴国”战略确定为基本国策。水利部据此提出了“科教兴水”战略,并自1995年起开展了多项水利重大科技攻关活动,进一步推动着我国水利科学研究和成果应用走向社会、走向治水实践。1988年,经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水利部门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标志着我国开始走上依法治水新里程。1989年10月,国务院在《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中强调提出:“要充分认识农业的基础地位和水利的命脉作用。”“多年实践证明,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因此,必须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列入计划,坚持不懈地抓,切实抓出成效来。”标志着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1990年江泽民同志指出:“在考虑“八五”计划时得认真研究一下水的问题。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是应该未雨绸缪”。当时中央明确,宁肯少上一些工业和其他项目也要把水利搞上去。特别是1990年,中央领导首次提出,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1991年江泽民同志再次强调,“要把加强水利设施建设作为全党、全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党政领导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兴水利。这是百年大计,一定要认真办好。”。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正式提出:“要把水利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加强能源、交通、通信、重要原材料和水利等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对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实行适度的投资倾斜政策”。1991年11月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中正式确立,“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兴修水利是治国安邦的百年大计”,明确要求90年代要加快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办成几件大事。这次全会文件,在历史上第一次最全面阐述了水利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了各项政策措施,水利的改革与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1991年,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决定实施临淮岗洪水控制、怀洪新河等治淮19项骨干工程。随着以水库、河道堤防、行蓄洪区和控制性枢纽为主体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形成,淮河流域的防洪安全屏障更加坚固可靠。
1993年,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水利部党组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明确了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方向目标,首次制定了《90年代中国水利改革与发展纲要》。1994年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我们对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地位和作用,对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够,对水利还缺乏像能源、交通那样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政策,措施还不够得力,投入也偏少”。根据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原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了 研究制定水利产业政策的工作。1994年,国务院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把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作为奋斗目标之一。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把水利列在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首位、把节水排在资源节约的首位。对今后15年明确要求“加强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建设,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制定国家中长期计划中,明确要求:“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领域,都必须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节粮,千方百计减少资源的占用与消耗”。1996年,江泽民同志强调:“水利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每个人都有义务关心、支持水利建设,为水利事业做出贡献。”。1996年3月,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再次强调要坚持开展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稳定的商品粮基地。1997年国务院印发《水利产业政策》,再次确立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明确指出:国家实行优先发展水利产业的政策。建立和完善中央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及使用管理办法。1997年9月12日,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1998年,举世震惊的长江、松花江、嫩江的历史罕见的大洪水,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下,抗洪抢险取得了全面胜利,不仅震撼了世界,而且面对21世纪的中国第三步的宏伟战略目标,水利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尤其是防洪安全和水资源紧缺引起了全党和全社会的更加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的抗洪救灾形成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九八抗洪精神,也成为中华民族永久的精神财富。
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中明确指出:“洪涝灾害历来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水资源短缺越来越成为我国农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要增强全民族的水患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把兴修水利这件安民兴邦的大事抓好”。要“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要坚持不懈地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努力解决干旱缺水问题。加快现有大中型灌区水利设施的修复和完善。鼓励农村集体、农户以多种方式建设和经营小型水利设施。”“制定促进节水的政策,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大力提高水的利用率,努力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998年大水后,中央下发15号文件,及时对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平垸行洪,退田还湖;以工代赈,移民建镇;加固干堤,疏浚河湖”的32字政策措施。明确提出,治水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
1999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对西部进行大开发的战略决策。水是西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水利部、国家计委联合印发了《西部地区水利发展规划纲要》。
进入21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对水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中央连续发了有关农业发展的6个一号文件,这些重大决策和文件,有力地推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新的治水方针,即“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下大力气解决洪涝灾害、水资源不足和水污染问题”。五中全会《建议》对水利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是推进21世纪水利建设具有战略高度指导性的行动纲领和战略部署。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后,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在改革开放,国家立法时代的主旋律下,积极推动水利立法,明确以法制促进管理的思路,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水行政执法网络,水利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005年3月12日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这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把以人为本真正落到实处的一项紧迫任务。水利部及时遵照党中央的部署,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治水思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统计资料显示,到2004年年底,列入全国“十五”规划、符合现行标准的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饮水解困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农村饮水工作提前一年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国务院批准,农村饮水工作由解决饮水困难问题转向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并提出到2015年全部解决全国3.2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更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导向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了“以人为本”这一主线,要求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理念,就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2006年,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就是按照中央建议,围绕着科学发展观编制的。为此,水利部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转变水利发展模式和水资源利用方式,不断寻求一个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合理限度,使水利基础设施和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尽可能保障用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以支撑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安全。2007年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明确要求“重点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中央领导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遵照党中央的部署,水利部及时提出“发展水利,改善民生”的思路,把民生水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要求各地要做好以民生水利为重点的各项水利工作,这是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2008年,胡锦涛同志再次强调,防范水患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兴修水利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劲。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集中建成一批大中型水利骨干工程,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水源工程建设,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2010年底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提出五年内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明确提出“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增加建设投入,中央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三、水利60年──中国特色的现代水利
新中国水利60年的实践和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在开国治水和改革兴水的60年里,当年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战略设想,在以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不懈努力下,基本上得到实现,这是新中国60年举世嘱目、不可磨灭的辉煌成就,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科学发展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治水思路,具有中国特色现代水利的成果。中国的历史的实践证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家安定、民富国强,以及现代化建设都必须治水兴水。实践证明,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60年来,水利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长远大计,是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国泰民安、民富国强的物质基础,对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粮食安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显示:一道堤防,保护一方生命财产安全;一座水库,崛起一座城市;一处灌区,保障粮食增产;一座电站,振兴一方经济;一个水保项目,美化一片山川;一部法规,推进依法管水;千万座水利工程,安邦富民强国。现在,中国已经摆脱了几千年来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2008年,中国的全年粮食产量达到52850万吨、国内生产总值已达到300670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3266.8美元,城镇化率达到45.68%,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大提高,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现在中国经济社会正步入发展新阶段。这些成就,水利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2008年,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的可耕地占全世界可耕地的比率不到7%,可更新水资源量只占6%,却要养育占世界人口比率21%的13亿以上人口的粮食安全供给问题,粮食基本实现自给。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年平均1%的用水低增长,支持了年平均9.88%%的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以世界平均60%的人均综合用水量,创造了高于世界平均3倍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以连续近20年的农田灌溉用水量的零增长,扩大灌溉面积近1.5亿亩,全国粮食总产量增长65%,人均产粮增长22.5%。我国在世界经济的地位和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力一直在提升,这是举世公认的成就,水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新中国60年水利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的30年,不仅充分体现了中国的水利事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中国水利,充分彰显了中华水魂和水韵的力量,而且为世界树立了一个成功的范例,让人看到了中国水利的未来,这就是历史最好的见证。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的道路,坚定不移地遵循可持续发展水利和现代水利的治水思路,从根本上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不断谱写水利发展与改革的新篇章,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社会主义强国而不懈奋斗。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