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速览: ●60年来,全国累计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101.6万平方公里; ●在水土流失治理中建设基本农田1.95亿亩,已累计增产粮食3000亿公斤; ●工程与生物措施累计保水量6600亿立方米,相当于17个三峡水库的库容量; ●植被覆盖率提高11.46%,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 ●全国有5000多万贫困人口在水土保持伟业中实现脱贫致富。 甘肃定西市素有“苦瘠甲天下”之称,曾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特别是安定区,境内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91%,“种一坡,打一车,收一箩,蒸一锅”是人们对水土流失后贫瘠土地的真实写照。1983年,安定区被列为全国八片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之一,全区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草、路、电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贫瘠的山坡变成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大提高,生态与环境明显改善。全区在粮食增产的同时,还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成为全国马铃薯三大主产区之一,农民收入稳步提升。 和甘肃定西市安定区一样,许多昔日水土流失严重的老少边穷地区,在治理中促进了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四川会理的石榴、江西赣南的脐橙、内蒙古东胜的沙棘……都是水保中崛起的品牌。还是那片地,还是那个天,水土流失治理让群众生活焕然一新。 水土流失治理事关我国土地、粮食与生态安全,攸关民生福祉。新中国成立60年来,水土保持事业伴随着共和国的诞生踏上崭新征程,在改革开放中迎来蓬勃发展,又随着水土保持法的颁布和“再造秀美山川”的伟大号召,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山川再造——为人民谋福祉 从20世纪50—70年代的示范、推广,到80年代小流域综合治理,从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到1997年以“再造秀美山川”为标志的水保全面发展阶段,我国水土流失治理宛若一曲昂扬的山河进行曲。 作为一个山区丘陵面积大,人均耕地严重偏少,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十分突出的发展中大国,水土流失问题始终是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之忧。 水土资源是环境的核心要素和人类繁衍生息的根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并将其作为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百业待兴,早在1952年,政务院就围绕发展山区生产和江河治理,发出大力推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并于1955、1957、1958年三次召开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水土保持是山区生产生命线、是江河治理重要措施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各地试点示范带动下,以黄土高原和黄河流域中游治理为先导,水土保持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的热潮中,全国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水土保持工作。 1980年,以水利部在山西吉县召开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座谈会为开端,小流域综合治理经验得到迅速推广。1983年,黄河流域的无定河、三川河、黄甫川和定西县,海河流域的永定河上游,辽河流域的柳河上游,长江流域的湖北省葛洲坝库区和江西省兴国县等8个水土流失区被列入重点治理区,由此拉开了八片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的序幕。有了八片重点治理区的成功实践,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长江上游也被列入国家重点治理区,在水土流失严重的三峡库区、金沙江下游及贵州毕节地区、陇南陕南地区和嘉陵江中下游开展重点防治。 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由此走上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轨道。此后,国务院相继出台了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全国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了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共出台县级以上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000多个,形成比较完善的水土保持管理和监督执法机构,有力推动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制度的落实。 随着“保护母亲河”“中华环保世纪行”等大型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全社会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和生态与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1997年,以江泽民同志发出加强生态建设、再造秀美山川伟大号召为标志,我国生态建设与保护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期,除继续实施八片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长江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等重点工程外,还相继实施了国债水土保持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工程、首都水资源水土保持项目、晋陕蒙砒砂岩区沙棘生态工程、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试点工程、珠江上游南北盘江石灰岩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试点工程等一批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基本覆盖七大流域中上游地区,全国治理速度由原来的每年3万平方公里增加到5万平方公里,生态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60年来,全国累计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101.6万平方公里,在水土流失治理中建设基本农田1.95亿亩,营造水土保持林6.95亿亩,建成淤地坝、塘坝、蓄水池、谷坊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680多万座(处)。通过水保措施,全国新增的基本农田已累计增产粮食3000亿公斤;工程与生物措施累计保水量6600亿立方米,相当于17个三峡水库的库容量;植被覆盖率提高11.46%,有效改善了生态与环境;全国年均减少土壤侵蚀15亿吨,相当于黄河一年的输沙量。长江上游嘉陵江流域实施“长治”工程15年后,土壤侵蚀量减少1/3。黄土高原长城沿线风沙区,通过综合治理,遏制了“沙进人退”的势头。 60年来,全国有5000多万贫困人口在水土保持这项伟业中实现脱贫致富,项目区的交通、饮水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水土保持工作体现出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方面的综合效益,为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理念升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纵观历史,人类与自然界的关系从被动适应到主动改造,再到和谐相处,反映出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螺旋式进程。在我国多年的水土流失治理实践中,经验在逐步积累,理念在不断升华。 回望我国水土保持之路,水土流失治理由最初的单纯防护性治理转变为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统筹,从零星分散治理发展到规模化治理,由治理为主转向预防为重,从国家出钱、农民治理的单一模式过渡到包括外资在内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格局。水土保持工作的经验在积累,理念在升华。 伴随人类社会发展特别是当代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日益凸显。尽管目前每年的投资力度和治理规模都是空前的,然而要使全国的严重水土流失区都得到初步治理,仍需要几十年、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严峻的现实促使人们探索新的治理理念。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其深厚底蕴中从来不缺少对自然的尊重与敬畏。古人强调“天人合一”、尊重自然规律等,都充分体现出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随着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认识和水利部党组治水新思路的贯彻实施,生态修复作为快速恢复植被的一项重要措施被逐步认识和选择。 2001年11月,水利部发出《关于加强封育保护,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的通知》,各地因地制宜,加大了封育保护工作的力度。2004年9月,水利部与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水土保持促进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推动了生态修复和草原保护工作。目前,全国共实施生态自然修复72万平方公里,其中39万平方公里的生态与环境已得到初步修复。在北京、深圳等一些发达城市,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将水保工作又向纵深推进了一步。 未来可期——生态与发展共赢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也明确提出了我国生态与环境建设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水土保持作为生态与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将继续肩负起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可持续维护的重要使命。 黄河流域之所以成为中华文明的摇篮,缘于它曾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这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森林茂盛,土地肥沃,适宜人类生存。大约5000年前,炎黄部落在这里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放眼全球,世界范围内的各种古老文明无不诞生于良好的生态背景之下。相反,古巴比伦文明消亡,玛雅文明衰落,我国楼兰古城在公元5世纪神秘消失,都与生态遭到严重破坏有着直接关系。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华民族在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制定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进入21世纪,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改善生态与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作为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重要指标,党的十七大又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 按照《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我国生态与环境建设将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进行。水土保持作为生态与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将继续肩负起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可持续维护的重要使命。 2009年的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上,水利部部长陈雷提出,水土保持工作下一步的目标是:力争用15~2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国水土流失区得到初步治理或修复,大多数地区生态环境趋向良性发展;现有坡耕地全部采取坡改梯、陡坡退耕、等高耕作、保土种植等水土保持措施;严重流失区水土流失强度大幅度下降,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减少50%;70%以上的侵蚀沟道得到控制,下泄泥沙明显减少;全民水土保持生态意识和法制意识显著增强,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根本控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率达到100%,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实施有效保护。 这是一项艰巨的工程,这是一幅美好的画卷。 一位到过美国印第安纳州拉菲亚特小城的旅行者曾有过这样的描述:“整个城市被绿色的海洋所淹没,草坪就像海水,大树就像波涛,为数不多的几个高楼就像大海中的礁石,在浩瀚的绿海中傲然挺立。”而在我国的云南元阳县、广西龙胜县和甘肃庄浪县,人们会看到:山坡上层层叠叠的梯田沿着山体等高线画出优美的曲线,漫山遍野的庄稼在不同时节变化出丰富的色彩,好一派山河再造的美好景象。 不同的国情,不一样的人口、资源状况,注定会走出不同的发展与生态建设之路。我们坚信,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随着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力度的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必将进一步加快,发展与保护并重,民生与山川秀美和谐共赢,未来可期。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0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