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审批具备新闻登载业务资质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06022
  首页 -> 正文


安徽省水利厅代表发言

2012-04-16

强化监管 创新措施

努力做好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安徽省水利厅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省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着力构建规范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不断完善建设管理制度

  出台《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细则》,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突出工程质量、验收及建后管护机制等重点,完善民生工程考核办法,加快验收步伐,强化了建后管护。此外,还制定了治淮、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管理办法。

  (二)不断强化招标投标监管

  一是完善监管体系。成立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全面加强监管。落实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管体制,明确了监管各方的职责义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二是构建交易平台。构建规范化的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提供市场信息、招投标信息和招标技术服务,为监督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三是优化交易规则。突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断优化评标办法,通过良好信息加分、不良记录扣分以及将信用等级与评分挂钩的方式,实现奖优罚劣。

  四是提高评标质量。实行评标专家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定了评标委员会工作手册,促进评标规范化、程序化;实行专家语音抽取,严格评标封闭管理;推行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制度和招标代理责任制,制定了代理工作指南。

  五是打击违法行为。防范和监督查处并重,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细化围标、串标、挂靠的情形,优化报价评审办法,有效防止集中报价围标、串标。及时查处投标违规行为,2011年共有11家违规企业被限制投标。制定中标单位投标要素公示制度,继续实行在建项目管理人员公示制度,通过拉网式巡查和随机抽查,保证标后履约。

  (三)不断规范建设市场信用体系

  一是推进信息公开。按照中央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善专栏网站,加大公开力度,与试点市县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

  二是加强建设市场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培育。受理52家企业资质申请,共35家因条件不具备未通过审查;修订施工、招标代理等信用档案备案制度,完成187家施工、63家监理、35家招标代理、61家设计单位及其人员的信用档案备案;推行项目经理“AB”岗管理制,开展了四期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培训。

  三是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将171家施工、44家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与招投标、资质升级和其他市场监管措施相衔接,引导企业诚实守信、自觉规范。

  四是惩处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完善施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信息认定和公告等管理制度。2011年以来共对有关违法违规主体印发51份不良行为警示或告知书,对32家施工和2家管材企业进行行政处罚或公示通报。

  二、着力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措施

  一是抓能力建设。省编办批准省水利质监站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成立了11个县级水利质量监督机构。强化能力建设,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水库加固项目法人等多项专题培训,对质量管理人员每2年轮训一次,考核优选省级兼职质监员。对304名县级质监员进行培训,全省质监员达到492名,缓解了监督人员不足的压力。

  二是抓质量检测。全面落实竣工检测制度,概算批复中单独计列检测费用,为中小型项目竣工检测提供资金保障;统一检测标准,实行竣工检测方案审查制度;加大检测市场监管力度,规范检测行为。

  三是抓质量监督。积极稳妥推进施工图审查,把好工程设计质量关口;制定了《安徽省水利工程监督工作手册》、《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出台了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突出随机抽检,让建设质量处于可控状态。

  四是抓优质工程。将质量与企业信用等级、招投标、市场准入挂钩,与地方申请项目挂钩,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营造了以质取胜的行业氛围。近5年来,23项工程获省级优质工程奖,1项获水利部优质工程奖,1项获国家优质工程奖;30多个QC小组获得省(部)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称号,质量监督单位多次被水利部和省表彰。

  三、着力加强建设管理稽察和指导

  认真落实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推行专业化集中管理,落实中小型项目法人责任制;推进打捆监理,提高监理成效;实行小型项目分区域施工打捆招标,适应大规模中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充分发挥省水利建设稽察办公室的作用,有计划、分批次开展稽察督导,以指导帮扶为目的,及时解决施工现场存在的技术难题。

  2011年以来,通过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稽察检查体系的全面加强,项目管理与市场监管措施的有效衔接,将市场主体从业行为、守信状况与招标、资质管理、评优评奖等挂钩,完善惩处和激励机制,市场主体质量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继续深化建设管理改革,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努力做好新时期水利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4月16日



  相关新闻:




  
最新更新


 
图片报道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010-6298095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1104231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