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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作交流发言

2012-05-29

完善农电法规体系 立足服务“三农”

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多年来,在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亲切关怀下,我省农村水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水能资源管理法制化建设率先在全国取得突破,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水电惠农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围绕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水能资源管理体系

  立足湖南实际,率先出台《条例》。2007年在全国率先颁布了《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开创了全国水能资源管理立法的先河。同时,为了加强和规范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管理,制定了《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出让办法》。

  立足统一监管,全面理顺管理体制。省政府依照《条例》的规定,将水能资源管理职能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通过省编委明确了我厅在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等方面的政府职能,从根本上理顺了水能资源管理体制。

  立足长远发展,完善水能开发规划。我厅编制完成了《湖南省农村水力资源调查评价成果》、《湖南省农村水力资源“十一五”和2020年开发规划报告》。此外,还编制完成了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增效扩容等项目的“十二五”建设规划。

  二、围绕公共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夯实安全监管基础,全面整顿违规水电站,毫不手软。我厅联合省发改、经信委、工商、安监和长沙电监办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有关政策和处罚措施,开展联合督查,对拒不整改、拖延整改或不按期整改到位的违规水电站,采取腾空库容,不办理发电许可证,取消其上网资格,暂停工商年检手续等措施进行处理,效果非常明显,确保了所有违规电站全面清理整顿到位,有效夯实了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基础。

  落实“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毫不松懈。严格小水电站日常安全生产监管,逐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双“主体”责任。建立农村水电防汛“三个一”责任制台帐,落实每座农村水电站一名防汛行政责任人和一名技术负责人,制定一套防汛预案,将防汛“三个一”责任制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保障公共安全。

  创建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监管制度,毫不含糊。 怀化市和郴州市率先出台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年检办法,并与长沙电监办衔接,将农村水电安全分类年检结果作为发放发电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对年检不合格的,电监办不予发放发电许可证。全省各地积极借鉴怀化、郴州经验,推动安全生产年检工作全面展开。我们加强与安监、电监、电网、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正在着手准备出台《湖南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办法》,实现从被动防范向主动监管转变,从专项整治到常态化监管转变。

  三、围绕服务三农,积极探索惠农工程惠农新模式

  着眼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进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累计建设代燃料项目33个,代燃料装机9.2万千瓦,受惠代燃料群众8.4万户,保护森林植被面积150万亩。

  着眼促进农民增收,大力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在电气化县建设中,我们始终贯彻兴农富农的指导思想,在国家资金支持下引导农民参股电站建设,实现长期增收,形成具有造血功能的脱贫致富途径。比如,桂东县全县参股农户8000余户,入股资金3亿元,每年可获股份分红4500余万元,户均分红5600元。

  着眼探索试点经验,大力推进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徐明华副省长亲自负责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并要求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按期保质完成任务。我厅和财政部门与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及项目法人分别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配套资金、完成任务时间、绩效考核指标等要求,并将该工作列为全省“芙蓉杯”水利建设竞赛考核重要指标。前段时间,由厅领导带队,深入每个试点项目建设现场,督促工作进度。目前,所有23个试点项目各项改造工作都正在紧锣密鼓地展开,项目进展顺利。请部里领导放心,我们将全力以赴,保证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增效扩容改造任务,确保试点成功。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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