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水利厅厅长宿政发言
明确目标 强化措施
全力推进吉林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2009年国家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力度以来,吉林省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了工作摆位,加大了工作力度。特别是2010年吉林省中东部地区发生了超标准洪水,既暴露了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增强了各级政府对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目前,全省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形成了加快推进全省中小河流治理的良好局面。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总体安排及进展情况
根据《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精神,2012年年底前,我省拟治理重点地区中小河流47条,重点河段项目64项,项目规划估算投资13.6亿元。其中2011年年底前计划完成项目39项,主要包括22个规划试点项目和17个非试点项目,项目总投资8.91亿元。
截至目前,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开工建设项目34项,累计完成投资4.12亿元,完成综合工程量2316万立方米,完成河道综合治理278公里。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如期推进。目前,今年要完成的39个项目初步设计已全部审批,明年实施的项目,已完成审查审批12项,其余13项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审批。
二是项目建设资金基本到位。全省共累计到位项目建设资金6.87亿元,占今年计划完成项目总投资的77%。其中, 22个试点项目中央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17个非试点项目中央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地方配套资金省政府已承诺足额落实,省财政正在加大力度研究资金渠道。
三是项目建设全面铺开。今年计划实施的39个项目,已开工34个。其中,有2项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其他5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近日即可开工建设,年底前将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二、主要做法
为确保我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如期顺利推进,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我省始终把中小河流治理作为当前全省水利建设的重中之重。根据财政部、水利部有关办法,水利厅、财政厅共同编制了《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总体实施方案》,对项目治理前期设计审批、资金落实和建设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在省政府负总责的前提下,本着项目分级管理,市、县政府对本地项目负全责的原则。统一思想,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资金落实、建设管理、质量安全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了全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二)加快审批,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倒排工期,明确编报主体和编报时限。要求各地水利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步设计编报工作。二是严把设计资质关,提高技术设计水平,确保设计质量和深度。建议项目单位选用乙级或乙级以上水利设计单位和较高水平的技术人员开展初步设计,尽量减少和避免设计反复修改;三是指定审查审批单位,加快项目初设审查审批工作。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采取优先安排,优先批复的方式,确保项目前期设计审查审批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大投入,狠抓计划安排和资金筹措
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性保障。在工作中,我们根据国家已批复的《规划实施方案》项目估算投资,按照资金安排比例,及早动手进行测算,做好项目建设资金安排,认真研究配套资金可能渠道,积极向省政府汇报,争取政府大力支持;同时督促动员项目所在地政府加大资金配套力度,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各阶段项目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在保证项目建设的同时,节约项目建设资金。
(四)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检查
按照《管理办法》和《全省总体方案》要求,与地方政府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采取定期检查和建立月报信息制度的办法,加强了项目管理。每年安排4次督导检查,各地每月15日前向省级报送项目进度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与省财政厅联合进行的年底绩效考核制度,考评结果与省内项目资金安排相挂钩。强化地方主管部门对本地项目的责任,加强项目监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按期竣工验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这次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的召开,对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会后,我省将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各项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完成规划内项目审查审批。对明年计划实施的项目,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初设编报工作,并给予优先审查审批,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积极协调落实配套资金。省政府对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已明确态度,如中央支持,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省水利厅将继续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力度,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保证省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三)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正在实施建设的项目,省水利厅将继续加强监管,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分汛前、汛期、汛后这三个阶段,逐个项目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全力做好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度汛工作。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
(四)尽早启动未开工项目。对列入今明两年实施计划,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我们将继续督促各地抓紧运作,及早做好施工计划安排,抓紧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