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陆兵发言
关于黑龙江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水利部党组就决定召开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部党组贯彻中央决策和部署行动之迅速,态度之坚决,作风之扎实,令我们振奋和鼓舞。下面,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将我省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项目总体安排情况
2009年10月,经水利部和财政部审定,我省共有 87条河流被列入《全国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其中,36条河流41个项目被列为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2009-2011)治理实施的试点项目。
自2009年12月以来,国家已先后给我省下达了四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共计5.3亿元,其中,2009年补助专项资金2000万元,2010年补助专项资金5000万元,2011年第一批补助专项资金2亿元,第二批补助专项资金2.6亿元。
截至5月20日,我们已将国家补助的四批专项资金全部下达到41个试点项目中,总投资9.2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资金4.5亿元,地方配套2.8亿元,当地占地移民投资1.9亿元。已经下拨中央专项补助资金4.5亿元(其余国补专项资金待国家实施方案后续项目确定后再行安排下达),已落实省级配套资金1亿元(近日省财政厅即将下拨到项目建设单位),地方占地移民投资已由项目所在地通过多种方式和办法得到落实和解决。
二、建设进展情况
我省41个试点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26个项目,其中,11个项目是在2010年10月开工建设的,平均已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90%以上,7月底前可全部完成投资计划任务;15个项目是在今年5月初开工建设的,目前正在紧张施工中,进展比较顺利,年底前将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另外15个项目计划已经下达,并于5月18日进行了项目对接,签订了责任书,目前正在组织招投标,7月中旬将陆续开工建设,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试点项目建设任务。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在水利部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1、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提高了防洪标准,增强了减灾能力。在治理之前,我省大部分中小河流几乎无堤防,或原有堤防标准很低,一般都在5—10年一遇防洪标准。通过对河道的清淤输浚、堤防整修加固、加高培厚和部分新建,使防洪标准由原来5年或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防洪减灾能力大大增强。
2、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促进了经济发展,保障了防洪安全。绥芬河市洛河防洪工程建设有效地保障了国务院批准的绥芬河综合保税区的建设和按时投入使用,进一步促进了绥芬河口岸对外贸易发展;穆棱市马桥河近期治理工程建设已成为推动我省八大经济区之一:“哈牡绥东对俄贸易加工区”发展,促进绥穆经济一体化,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目标的防洪安全卫士,促进了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3、通过开展中小河流治理,改善了生活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我省牡丹江市北安河治理工程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治理之前,河道内杂草丛生,垃圾成堆,污水随意排放,两岸生态环境十分恶劣。治理之后,河道工程面貌和两岸周边环境、城市景观都发生了巨变。待污水处理工程全部竣工后,北安河即将实现“水清、岸绿、花香、景美”的治理目标,成为牡丹江市一道亮丽的风景。通过对北安河的治理,为两岸棚户区改造,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了条件,大大地改善了周边地区群众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1、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明确中小河流治理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各有关市县指派一名政府领导负责,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建项目法人。省水利厅还分别与各项目市县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严格程序,落实“四制”。一是组建项目法人;二是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三是实行工程监理制;四是合同制。另外,各项目单位在开工前均向省水利厅报送开工申请,办理开工许可。
3、建立制度,强化管理。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普遍建立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与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各有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4、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为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进度,确保工期和质量,我们建立了工程建设进度“旬报制”、工作开展情况“月通报制”、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奖罚制度。
五、下步拟采取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为做好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程建设任务,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精神,按照部领导的讲话要求,对前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及时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向前推进,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快前期工作。争取在今年10月底之前全部完成51条河流83个后续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及时调整和变更正在实施的试点项目初步设计。
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四制”和工程建设进度“旬报制”、工作开展情况“月通报制”。 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三是进一步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尽快落实和下拔省级配套资金,保证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和竣工验收。
四是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检查。按照这次会议的精神,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落实奖惩制度,推动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