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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厅作交流发言

2011-07-14

安徽省水利厅厅长纪冰发言

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展情况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近期规划共安排我省85条河流、122个项目,2009年底正式启动实施试点项目。2010年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会议后,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加快。到目前为止,已累计下达我省投资计划16.26亿元,共安排实施81个项目,其中中央投资11.14亿元,省级配套2.56亿元,市县配套2.56亿元。

  截至目前,已下达计划的44个试点项目及实施方案内37个项目,初步设计已全部批复。2009~2010年安排的31个项目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扫尾和竣工验收工作,累计完成土方581万立方米、石方15万立方米、混凝土4.1万立方米,完成投资7.5亿元,占下达投资计划的98%;2011年下达计划的50个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汛后将全面开工建设。

  实施方案内剩余41个项目初步设计已审查审批23个,10月底前完成剩余18个项目初设报批,待计划下达后开工建设,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

  部分治理后的中小河流,经历了2010年和今年强降雨造成的高水位的考验,历史上的险工险段在治理后未发生险情,直接受益农田190万亩,受益人口183万人,减少了防汛抢险投入,充分发挥了防洪效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体看来,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我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前期工作基本满足建设需要,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建设管理进一步得到规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专门召开了中小河流治理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同时,省与市、市与县层层鉴定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级政府及财政、水利等部门的责任。

  (二)突出超前谋划,扎实推进前期工作。在《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印发之后,我省立即组织开展初步设计编报工作。在初步设计编报过程中,既注意按照规划控制项目建设内容,又注意与消除历年发生的险情、与流域总体规划、与建设生态环保工程、与河流远期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了治理工程的综合效益。治理项目涉及征地、环保的,还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应程序。

  (三)加大筹资力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我省省级承担地方配套的50%,大大减轻了市县配套压力。目前已下达投资计划项目的省级配套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后续项目的省级配套资金也将陆续安排。为保证市县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要求市县在上报项目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也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筹措地方配套资金。此外,最近我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我省享受西部政策县的治理项目,地方配套全部由省级财政解决,省级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规范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项目管理。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抽检制度,严把验收质量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建设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合同履行等专项稽察和整改力度,把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的合同履行作为督查重点,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从业行为与信用等级评价挂钩。

  (五)实行严格考核,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从项目组织、项目管理、资金投入和管理、治理效果等四个方面,对36个分项指标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项目在全省进行通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安排后期水利项目的重要依据,有力地保证了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效益。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总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一是项目建设受到土地和拆迁的影响。中小河流治理特别是城区段往往涉及土地征用,而土地政策又要求“先批后用”,不得“未批先用”,土地审批又受到指标、程序等方面的影响;二是投资规模控制影响总体建设成效。我省中小河流多且长期未得到系统治理,防洪标准低,安全隐患多。目前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投资规模都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只能对河流部分河段进行治理,影响总体治理成效;三是禁止中央专项资金用于征地拆迁导致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

  党中央、国务院和水利部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和部领导的讲话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第一,进一步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完善中小河流治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各市、县政府、各部门按照责任书要求,加强组织调度,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监督项目法人切实发挥建设核心作用,确保规划内项目按期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进一步将前期工作抓在前面。进一步整合规划、勘测、设计、审批技术力量,加快后续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修编完善实施方案和规划,确保有足够的前期工作储备,确保不因前期工作而影响工程建设。对汛后开工的项目一律要求在汛期结束前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

  第三,进一步将建设管理抓在手中。严格履行各项基建程序,加强验收管理,做到项目管理规范,已完工程及时验收。强化质量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建成高标准工程。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信用评价等级一般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禁止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参与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充分发挥稽察办和专家组作用,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按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加强考评。结合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管护长效机制,要求市县上报项目的同时,出具落实管理机构的文件,落实管护主体,完善管护设施,保证已建工程充分发挥效益。积极推行“报帐制”等成功做法,确保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为了能对中小河流逐条进行系统治理,建议增加单项工程投资规模或分年度安排续建项目,同时建议对主体工程直接占用的征地费用允许使用中央专项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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