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水利厅厅长杜昌文发言
加大力度 加快进度
确保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安全屏障
在全国上下奋力抗洪的关键时期,召开这次会议,非常重要、非常及时。山东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在水利部的关心支持下,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中小河流加速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规划,全省重点中小河流治理成效显著
山东位于东部沿海,地处黄河下游,全省流域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有410条,其中中小河流389条。对我省而言,河道治理的重点就在中小河流。按照优先治理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段原则,经国家复核和调整,我省(不含青岛市)共有86条河流、114个项目列入全国2009~2012年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规划总投资28亿元。截止目前,114个项目中,已批复69个,即将批复25个,剩余20个(占规划总数的18%),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完成批复。已安排实施项目59个,安排投资15.7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84亿元,省级投资3.47亿元、市县配套投资7.41亿元。其中:26个项目今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总投资7.26亿元,已完成投资5.04亿元;33个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总投资8.46亿元。
从实施情况看,中小河流治理成效非常明显,重点河段不仅达到了20年一遇防洪标准和5年一遇除涝标准,而多年淤积的泥沙和垃圾被清运,河道规整、顺畅,河道内和沿河两岸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沿河群众能够安心生活、安全生产,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和建管力度,有力地保障了中小河流治理进度和质量
为迅速有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我省始终坚持三个方面相结合,不断强化三个方面管理。
(一)坚持规范和简约相结合,不断强化前期工作与建设管理。在规范中提速、再提速是我省对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的基本要求。全省先后制定印发了《山东省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资金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资金管理和建设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份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河道治理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完善立项审批和“四制”管理手续。在前期工作管理上,实行了设计打捆招标,并采取了随报随审的方式,加快项目立项审批。为简化程序,我省明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县环保部门审批,工程建设要全部控制在临时占地范围内。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水利行业市场准入有关规定,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代理招标或者参与投标。
(二)坚持扶持与奖补相结合,不断强化投资计划与资金管理。对筹资能力强的,鼓励地方在项目批复立项后自筹资金,先行开工建设,而后省里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安排下达奖补资金。对财政困难的地区,在各市报送项目配套资金承诺函后,按照与中央资金同步配套的原则,下达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对于不按时报送承诺函的项目不予安排。同时对资金尽可能做到集中安排,力争治一条,成一条,发挥效益一条。综合考虑各地财力情况,我省对东、中、西地区分别按35%、50%、60%的比例安排省以上补助投资,省财政直管县增加10%。为规范资金管理,我省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河流治理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省里不定期组织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使用效益发挥。
(三)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不断强化监督考核管理。我省先后印发了《山东省水利建设项目2011~2015年前期工作实施方案》和《2011年度国家重点中小河流及全省重点河道治理工程工作方案》,逐个项目落实了前期工作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其中明确要求列入2009~2012年治理规划中的项目2011年底前要全部批复。省里建立了前期工作通报和河道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督导各地前期工作开展,每月月底通报工程建设进展。同时要求各地建立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将河道治理成效纳入各级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问责。
三、深入贯彻国家部署和要求,切实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为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按照项目节点目标控制要求,我省将继续发扬良好的治水传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前期工作进度,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投资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省市县将层层签订责任状,并按项目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员。对按期完成任务且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按期完成节点目标的,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要向省里说明情况。二是进一步集中力量。将各地的设计、施工等力量迅速投入到河道治理,集中打一场河道治理攻歼战,确保投资计划下达2个月内工作开工建设,5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同时加强对项目责任单位的督导,充实完善设计力量,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列入全国2009~2012年规划的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三是进一步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我省将修订下发《山东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方面管理。对建设管理工作不规范、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工程实施进度慢的项目,将有关情况以告知书的方式通报到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使有关责任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将印发督办通知,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