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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作交流发言

2011-07-14

湖北省水利厅王忠法厅长发言

紧扣关键 强化措施

全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湖北省地处长江中游,境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育。全省5km以上河流4228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200平方公里、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有400多条,中小河流治理任务紧迫、艰巨。近年以来,我省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着力狠抓规划编制、计划安排、资金筹措、建设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组织领导,硬化工作措施,保障了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全面、扎实、有序推进。

  一、工作成效

  我省有86条河流、94个项目纳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其中52个项目列为全国2009-2011年试点项目。

  截至目前,中央下达我省中小河流专项治理补助资金11.69亿元,已落实地方配套资金5.83亿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2.8亿元。52个试点项目已全面开工,部分项目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任务;试点外工程开工2处,另外40处工程正在完善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项目总计完成投资8.36亿元,综合治理河长380.6公里,工程治理效果逐步凸显。2010年7月,我省十堰市局部地区遭遇特大洪水袭击,该市郧西县治理后的五里河防洪工程,在县城抗御超百年一遇洪水袭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竹山县苦桃河流域治理工程使4000余亩良田免受洪涝之害。

  去冬今春以来,我省气候状况复杂多变,极端天气超出历史同期,全省大部地区先旱后涝、旱涝急转。今年六月中下旬的降雨呈现范围集中、历时短、强度大的特点。中小河流已实施治理堤段防洪标准提高,行洪能力增强,抵御了山洪灾害,有力地支撑了抗灾减灾斗争,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同时,中小河流得到综合治理后,其灌溉和生态综合效益也进一步得到发挥。我省在实施鄂州市长港河道整治项目中,将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同步推进,得到了国家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省把中小河流治理列为水利重点工作之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方面,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将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作为全省水利建设八大重点任务之一,列入了2011年湖北省委1号文件。根据省政府与水利部、财政部签订的《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部省责任书》,明确省政府分管领导为我省中小河流近期治理第一责任人。另一方面,省水利厅建立了厅长主管,分管厅长主抓,责任处室牵头、有关处室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督促各市(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建项目法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二)完善规划、抓好前期。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我省编制了完成了全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中小河流治理(2013—2015)规划和全省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实施方案。同时,我们及时组织对全省400余条河流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分析,完成了《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批复的规划,我们全力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步伐。目前,《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内94个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均已批复。按照《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实施方案》,我省及时启动了新增规划外30处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在2011年8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结合水利部实施的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月报制度,我们对2013-2015年规划内项目前期工作也做了统筹安排。

  (三)筹措资金、加强保障。今年,我省采取“水利贷款、财政贴息、预算还本”的方式,从中央转借地方债券中落实全省水利配套资金20亿元,其中已下拨中小河流省级配套资金2.8亿元。在保障今年省级配套资金足额落实的基础上,我们会同财政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从公共财政预算和2011年待发的地方债券中落实市县配套资金2.2亿元。各地还采取群众投劳折资、一事一议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受益区群众和社会资金投入中小河流治理,截止目前,共筹措资金8300多万元。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转发了《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订了《湖北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认真领会财政部和水利部《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精神,正在拟定和完善我省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我们严把设计变更审批关,建立健全了有效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采取“巡检”、“飞检”等手段加强质量监督;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开展定期和随机工作检查,今年4—5月,全省组织开展了中小河流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全省通报。通过专项检查,督促地方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加强计划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完善度汛预案,保障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五)加强建后管理、确保良性运行。引导和指导地方争取政策,明确建后管护主体和落实运行管护费用。截止目前,规划内52处试点项目以整个河流为单元,均已明确了建后管理单位和部分管护经费来源,余下河流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也正在逐一落实中。同时,正在实施的中小河流工程均已制定了安全度汛方案,确保治理项目安全度汛,保障防洪安全。

  三、下步工作

  中小河流治理是中央关心、人民期盼的重要民生工程。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全省中小河流治理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好前期工作。按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开展2013—2015年规划内项目前期工作,做到统筹考虑、科学安排、提高效率,全力加快前期工作步伐。按照拟定的前期工作滚动实施方案,力争明年年底前完成2013-2015年规划内大部分项目初设报告审批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建设管理。抓紧制订《湖北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体制,严格县级及以上政府组建项目法人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小河流项目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月报表制度,加强投资计划执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等监督检查。科学统筹项目计划安排,督促、引导各地合理调配设计、施工、监理力量,优化施工方案,加快推进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试点内52个项目建设全面完成,试点外42个项目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三)进一步落实考核验收。狠抓项目的考核工作,我们初步考虑,项目未验收前,在省级配套资金中预留100万元,作为考核资金,视验收情况予以奖惩。我们将进一步制订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细化奖惩措施,将工程建设进度、建设管理、工程质量、配套资金落实等与中央和省级补助投资计划安排相挂钩。我们还将强化工程验收管理,确保完工工程及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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