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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作交流发言

2011-07-14

湖南省水利厅戴军勇厅长发言

精心部署  强化管理

切实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  

  我省是一个水利大省,全省共有5公里以上河流5341条,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229条,流域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403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干支流22条。这些密布的河流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水资源支撑,同时也对沿河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水利部、财政部高度重视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截止目前,共安排我省中小河流治理中央投资11.74亿元(其中2009年1.1亿元,2010年5.4亿元,2011年5.24亿元)。为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我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中小河流治理工作正稳步推进。现就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总体安排情况

  (一)、规划情况

  我省已列入和上报国家规划需治理的中小河流有330条,859个项目,规划总投资201.91亿元。其中: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2009~2015年)规划的共有160条河流、237个项目,估算总投资33.66亿元。上报《全国中小河流专项规划》(2013~2015年)规划的共有330条河流, 622个项目,估算总投资168.25亿元。

  (二)、初步设计审批情况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有关管理办法要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由省水利厅负责组织技术审查和审批。截止目前,我省114个试点项目的初步设计已全部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批工作。2011~2012年计划安排的123个实施项目已完成大部分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计划在2011年9月底以前全面完成该批项目的审批工作。

  (三)、实施安排情况

  按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进度,2009~2010年共安排我省中小河流治理中央专项资金6.5亿元,我省按照初步设计审批规模,共安排实施了84个试点项目,实施计划总投资10.0994亿元。目前,各实施项目均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专账,专款专用。

  二、进展情况

  目前在已下达的84个项目中,已有79个项目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截止6月底,我省共完成投资7.9418亿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5.5475亿元,占中央投资计划的85.3%,完成地方配套投资2.3943亿元,占地方配套投资的67%。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了项目建设的四项制度。一是坚持项目法人制。明确每个项目县(市、区)组建一个项目法人,负责组织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二是坚持项目招标投标制。所有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严格招标备案制,科学划分标段,强化竞争机制,确保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择项目施工单位。三是坚持项目监理制。要求所有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进行监理,在项目建设中,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单要严格施工质量标准,按规程规范执行施工程序。四是坚持项目合同制。由项目法人与各承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用工合同和质量保证合同,按合同办事。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湖南省委、省政府对新启动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高度重视,徐明华副省长多次专题听取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中小河流治理的情况汇报,并要求水利厅、财政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中小河流治理的顺利开展。为强化责任,省政府要求市(州)、县(市、区)政府和财政、水利部门层层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省水利厅在项目前期、项目建设中等不同阶段分别召开了全省水利(水务)局长会议,对中小河流治理进行安排部署。省水利厅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詹晓安同志负总责,规划计划处牵头、重点办配合负责日常工作,规计处和重点办抽调专门人员专职负责该项工作,并形成了每周一会、每半月一调度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把任务落实到人。

  (二)加强制度建设。我们根据水利部、财政部下发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在2010年12月初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水计〔2010〕222号),规范了全省的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工作。

  (三)认真落实配套资金。在国家投入大、配套任务重的情况下,省财政厅克服困难,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大配套力度。目前已下拨省级配套资金8000万元。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同级财政、水利部门联合向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出具了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多渠道筹措了配套资金。

  (四)强化建设管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资金管理。为进一步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我们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主要明确了五大方面的制度:一是建设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法人组建、工程项目审批制度、工程招投标备案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程序验收制度;二是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要求每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行专账、专款专用,资金的支付坚持监理验收把关,施工管理人员签字把关,项目法人审批把关,财会人员拨付把关,保证项目资金安全,规范资金管理;三是项目审计制度,要求每个项目都要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无审计结论的不予验收;四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建一个项目,有一案卷,有一套完整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资料。五是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制度。按照县为建设主体、市为监督主体、省为督导主体的总体思路,建立了县级主管部门日常检查、市级主管部门定期和阶段性检查、省厅巡回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稽察督导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种不良行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情况通报。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专人,按旬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五)加大前期工作力度。明确设计单位资质,抓好设计管理,规定所有项目必须选择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对项目设计思路作了明确要求,要求中小河流治理一定要突出防洪保安、一定要结合生态,充分体现人水和谐、生态环保的理念,加大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使用力度。在初设审查时,严格把关,要求所有项目不仅要提供地勘报告、设计报告、概算和图纸,还必须提供静态录像和万分之一地图,对不合要求的一律按要求重新设计、重新审批。在专家审查签字确定后,才下达初步设计批复,确保了设计质量。

  (六)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工程的设计质量是工程建设好坏的关键,为抓好这两项工作,2011年4月18日至25日,我们分别在常德市、怀化市芷江县、郴州市三地举办了三期中小河流治理培训班。几乎覆盖全省所有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的法人代表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市级水行政部门有关领导共300多名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项目建设管理、初步设计及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培训,大大提高了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水平。

  (七)加强检查监督。省水利厅在2010年12月及2011年3月分两次组织对全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进行了专项督查,对施工建设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有效地加快了施工进度,确保了工程质量。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建设管理。为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制定的中小河流治理管理办法以及我厅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切实加强项目的前期工作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二是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对进度慢的项目采取挂牌督办、落实责任人的方式 ,全力抢抓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借鉴扩大内需水利项目建设经验,组建专门督查组,适时深入各项目建设现场,对项目计划安排、招投标、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各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发现重大问题的在全省通报并进行责任追究。

  四是及时做好验收工作。为加强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验收规范合理,水利厅正在制定出台《中小河流治理验收工作大纲》。对2009、2010年已完工项目,在12月以前,及时组织项目法人验收和竣工验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完善各项工程管理措施,确保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五是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初步设计审查工作。2011年初我省向财政部、水利部上报了2011~2012年中小河流拟实施项目建设共123个,综合治理长度974公里,规划总投资21.3亿元;目前我省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工作,在设计审查中我们严把设计关,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一律重新设计。在9月底以前要全部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工作,为下一步项目建设做好储备。

  六是抓好2011年实施计划下达和开工建设工作。我省计划在8月底以前完成2011年实施计划下达工作,9月底以前完成实施项目的招投标等工作,10月实施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力争在2012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七是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促进市县一级配套资金到位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将积极协调各级政府,采取以奖促治的方式,督促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八是抓典型,促建管。我们准备召开一个现场建设管理会,抓典型,对建管好的,从设计到工程质量予以推广,对治理差的予以通报批评。以此来促进我省中小河流治理建设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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