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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利委员会:围绕目标统一部署开拓创新

2011-12-23

  珠江水利委员会近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珠江治理的总体目标,开拓奋进,努力推进政府采购工作,为珠江水利发展与改革提供了有力保证。

  珠委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着力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为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利用水利部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以项目为依托,实现政府采购精细化管理;加强进口产品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的审批管理,促进了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珠委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坚持规范操作,努力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坚持依法采购,保证水利财政资金的安全,维护了水利事业公共利益。

  在制度建设方面,为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珠委建立和规范了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对财政部、水利部颁布的有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研究,于2009年制定了珠江委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政府采购工作单纯依赖财务部门,难以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由于政府采购工作涉及的环节较多,财务部门的监督工作往往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具体执行一般由项目负责部门或具体人员负责,所以加强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的培训尤其重要。自2008年起,珠委连续在不同层面举办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各级领导、财务人员、项目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提高了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了解和掌握了有关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

  在机制创新方面,首先得益于领导重视。政府采购工作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珠委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十分重视,在每次财务预算、预算执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有关会议上,都强调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要求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管理办法实施政府采购,保证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透明环境下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其次得益于健全组织机制,职责明确。珠委的政府采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委财务处负责全委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委办公室负责委本级的政府采购工作,委属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到位、职责到位,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促进了各级政府采购组织机构的协调。

  在规范管理方面,珠委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在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过程中,重点抓了四个流程:

  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首要环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合规、合理、完整,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的基础。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珠委专门强调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要求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做到应采尽采,防止漏报、多报、错报现象的发生。

  计划编制。计划是对预算的细化,也是执行采购的基础。在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珠委要求各单位应以政府采购预算为基础,金额不突破预算,项目内容要分别对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规定选择合规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以保证计划编制与预算相符,并要求各单位及时办理进口产品采购和变更采购方式的申报审批手续,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效率。

  执行采购。在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要求各单位应以采购计划为基础,属于协议供货的项目,原则在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建议实施网上竞价;属于分散采购项目,建议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办理,按照规定开展信息公告、专家抽取等环节;同时,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功能,落实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类产品的采购政策。

  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工作开展全方位的监督管理,首先是把好财务报销关,要求各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财务报销时,财务人员应检查发票、电子验收单、合同等资料;其次是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重点监督检查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采购方式的选取,合同的订立、履行、验收和资金支付情况等。通过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可以及早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开展。

  在发挥预防和治理腐败功能方面,珠委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把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实施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将监督工作前置,项目招标中的专家抽取环节要求监察人员参与。审计部门按照《水利部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审计办法》要求,对委属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政府采购检查工作,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管理办法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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