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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普查办公室作交流发言

2011-09-16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开展对象清查工作

  辽宁省水利普查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的统一部署,我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开展对象清查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清查水利工程15783座,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对象27663户,河湖开发治理保护普查对象4125处,行业能力单位3296个,灌区1812处,规模以上机电井138360眼,规模以下机电井及人力井4201487眼,地下水水源地143个。

  第一,落实有效保障措施,全力推进水利普查工作

  一是强化了队伍建设。全省组建水利普查机构105个,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17876名。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领导,厅党组决定,由厅有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各专项普查组的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普查任务进度和质量,审核普查数据成果。根据工作重点,抽调厅直处级干部组成8个督导组,现场检查指导各地普查工作。针对基层水利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情况,从厅直单位抽调198名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作组,派驻到在90个县(市、区),按照《辽宁省水利厅下派水利普查工作人员管理办法》驻地指导,全程参与各地水利普查各阶段工作,重点控制、检查水利普查数据质量,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定期向省普查办汇报各地水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强化了措施保障。省普查办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在保证省水利普查资金需要的基础上,补助地方水利普查资金1500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位。目前,全省已经到位水利普查资金7308万元。为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水利普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支出内容和使用程序,保障了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为督促各地全力做好水利普查工作,省厅将水利普查工作列为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考核内容,未完成普查任务,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强化了技术支撑。我省充分利用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网站,每月下发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各级普查办的职责任务、技术要求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对普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由技术支撑单位的专项工作组长收集整理,统一研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进行解答。同时,充分利用普查工作简报、QQ群等多种形式提供技术支撑,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二,科学制定动态数据采集技术方案,严把台帐建设关键环节

  组织制定了《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台账建设技术规定》和《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济社会用水调查对象确定方法》。印发了《关于开展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初始名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市普查办编制辖区内地下水取水井清查初始名录和建立地下水取水井辅助台账。加大对用水户的宣传,采取多种方法协调、沟通,使用水企业主动配合台帐建设工作,保障了动态数据真实、准确。根据灌区放水集中的特点,在水田进入泡田插秧前,确定了典型斗渠测量、支渠水量平衡、干渠取水口水量平衡方法。清查后期,组织各级全面完成清查数据和台帐审核工作。

  第三,全力做好了普查数据质量控制

  一是组织省厅下派的水利普查工作人员对30%以上的基础数据进行现场复核。

  二是不定期组织技术人员以“巡查”、“网查”等方式,解析工作流程、监控数据质量,并按统一要求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审查,严格执行五级审核制度,规范普查工作。

  三是严格按照《辽宁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对象清查数据质量抽查验收报告书》,对各级清查成果进行审查、评估,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四是及时开展动态数据平衡分析。根据上半年的台帐数据,组织开展水量平衡分析,与已有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动态数据存在的问题,保障动态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五是超前谋划,全面完成空间数据处理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启动了空间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准备工作,配齐了软硬件设备设施,开展了技术培训,为全面完成水利普查空间数据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矫勇副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本次会议的部署,借鉴兄弟省份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面优质完成好水利普查任务。力争10月中旬前完成省级、11月底前完成县级第二阶段填表上报与汇总平衡培训工作;10月底前完成水土保持、河湖基本情况外业调查工作;全面开展空间数据采集与预处理前期工作;切实做好普查数据获取的事中质量抽查工作;认真做好2012年度水利普查经费预算编制、普查资金落实工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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