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创新 规范管理
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
广东省水利厅
在2009年机构改革中,我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确保了干部职工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
我厅机构改革方案以水利部改革方案为依据,既保持了机构的相对稳定,也从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在这次改革中,我厅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0个调整增加为11个(增加了安全监督处),监察室统一纳入省纪委、省监察厅管理,改为派驻机构;成立了省水库移民工作局、厅水利水政监察局两个厅直属行政单位。
成立安全监督处、省水库移民工作局和厅水利水政监察局是这次改革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安全监督处,与水利部安全监督司相对应,将原由事业单位承担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回归到厅机关。二是理顺了移民管理工作。将省发改委和省扶贫办的有关移民工作管理职能一并划入,突出责任,权责对称。整合后的移民局升格为副厅级,下设3个正处级处室,局长为副厅级干部。三是强化了水政监察工作。在原水政总队基础上组建成立厅水利水政监察局,局长高配为副厅级干部;同时在东江、西江、北江、韩江等四大流域设立水利水政监察分局,进一步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政执法体系。
与此同时,我厅与省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海洋渔业局和林业局等部门的职能分工更加明确,进一步理顺了在水资源保护、水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出海河口和滩涂管理、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关系,较好解决了过去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问题,有利于我厅正确履行职责。
二、创新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
以转变政府机关职能为核心,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创新,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强化了相关职责,推进政事分开。
一是强化管理职能。第一,将省发改委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原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的省属电厂水库移民工作职责划入水利厅,解决了长期以来移民工作多头管理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全省水库移民管理工作效能,推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第二,强化了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职责。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确立了水行政管理部门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的职责。第三,增加了防低温雨雪冰冻职责,明确了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内容。
二是强化流域管理。以《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流域管理,将原来由厅机关承担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水利有关的专业规划编制工作,以及核定干流与三角洲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等职责转由各流域管理局承担。
三是强化辅助支撑。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合理分配资源,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支撑、辅助服务功能,将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将水利水电工程现场质量监督、安全鉴定、行政审批受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档案管理以及教育培训、职业技能考核与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具体组织工作交给事业单位;行业技术标准、准入标准、等级评定、公信证明等职责逐步交给社会组织。进一步明确事权关系,简化管理层次,提高机关效能。
三、拓宽用人渠道,优化队伍结构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注重职工队伍结构调整和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队伍活力。参照省公开遴选省直部门副职的办法,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择优选拔8名副处职领导干部,两名年轻干部分别得到越级提拔和破格提拔。同时,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2009年我厅提任巡视员2名、副厅长1名,提任副厅级干部5名,提任正处级干部12名,提任副处级干部14名,处级干部调整职务或重新任命42名。截止2009年年底,我厅厅管干部350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4人,占86.9%;45岁以下196人,占56%。厅机关公务员131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13人,占86.26%; 45岁以下61人,占46.56%。通过机构改革,我厅干部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整体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机构改革使我厅机关和厅直属(直管)单位普遍增强了活力,管理关系进一步理顺,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决策更高效、执行更到位、支撑更有力,为水利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回顾机构改革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厅党组重视、一把手亲自抓是机构改革成功的关键,转变观念、整合资源是机构改革的重点,以人为本、深入细致的工作是顺利实施改革的保障。
尽管我们做了一定的改革探索和实践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先进单位对照起来,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部人事司的支持指导下,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抓好改革的巩固、深化和各项配套措施,为我省水利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