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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田万全汇报水利普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010-06-22

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田万全汇报水利普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加强领导 强化措施

  扎实推进水利普查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陕西省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6月15日

  在水利部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我省咸阳、渭南、榆林3市以及长武、淳化、合阳、富平、澄城、府谷、横山、靖边8县被列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单位。我省各级政府及水利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通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试点启动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公室督导检查组提出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准备,扎实工作,水利普查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普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为了认真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3月下旬,省政府以陕政发〔2010〕12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水利普查的通知》,对全省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9日,省水利厅召开厅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水利普查工作。4月22日,全国水利普查试点视频启动会议后,省水利普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召开了试点市、县政府分管领导和水利局局长参加的水利普查试点动员会。5月24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省普查办及时召开了全省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各试点市、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再研究、再落实。各试点市、县把水利普查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均召开专题会议对水利普查试点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部署并将水利普查工作完成情况列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二)组建普查机构,夯实工作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省政府办公厅、水利厅、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省级1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陕西省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统筹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水利普查工作。省水利厅成立了主管副厅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和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陕西省第一次水利普查实施领导小组,组建了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落实专职工作人员33名。各试点市、县也从实际出发,建立了市、县政府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和水利系统普查实施领导小组,组建了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职工作人员150余名。各级水利普查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普查工作各个环节责任,认真编制完成普查相关方案,制定周密细致的工作计划,普查试点各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三)稳定工作队伍,强化业务培训

  在组织各试点市、县150余名同志参加国务院普查办综合及专业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督导组提出的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的有关要求,我们从普查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定6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为省级普查工作人员明确自身职责,熟悉并掌握普查工作内容尽快进入角色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各试点市、县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要求,从水利系统和农业、统计等相关单位认真筛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共选拔普查指导员285名、普查员997名。对选拔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和调查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业务技术培训。府谷、富平等县在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的两个乡镇,进行普查全过程模拟培训。淳化、合阳等县一方面对业务技术骨干进行全面培训,另一方面就各类普查表格填写和数据采集方法进行了重点培训。通过严格筛选人员,层层强化培训,为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人力保障。

  (四)控制时间节点,做好清查登记

  5月中下旬,按照普查试点方案总体要求,各试点市、县提前开展了清查名录资料收集工作。5月30日国务院水利普查办下发清查基础名录后,我省立即将清查名录转发各试点市、县,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清查基础名录复核工作。6月上旬,全省试点清查工作全面展开。各试点县组成多个清查组,分区、分片、逐乡、逐村进行地毯式清查,白天调查走访,晚上碰头讨论,及时研究解决清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为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省普查办派出两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各试点市、县进行督导检查,现场研究解决清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普查程序不稳定、指标界定不清等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归纳整理,上报请示。考虑到试点县普查人员技术水平不一的实际,我们还安排省级普查指导员驻部分乡镇蹲点指导清查工作,总结工作经验,规范落实普查各项要求,有力的推动了清查工作的开展。截止6月15日,富平、淳化等试点县清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清查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65%。

  (五)落实工作经费,加强信息沟通及舆论宣传

  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各级水利普查机构按照国务院水利普查办普查经费编制指南,抓紧开展普查经费测算方案编制工作,在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的同时,采取拆借、垫资、赊账等多种形式筹集近500万元普查经费,基本保正了目前试点工作的开展。在保障信息畅通方面,我们主要通过印发水利普查简报向各方报道重大普查活动及工作动态;通过建立水利普查进展情况旬报制度,定期收集了解各地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开通邮箱、印制普查工作人员通讯录、设置值班电话、落实咨询分工责任等方式及时与各试点县普查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通过召开普查工作碰头会讨论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开展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在加强普查宣传工作方面,各试点市、县多方讨论、集思广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查宣传活动。省普查办在水利网站设立水利普查专栏,全面报道水利普查工作,总结普查工作经验;渭南市在政府网站、渭南日报发布普查新闻及时向社会各界宣传水利普查工作动态;富平、合阳等县通过悬挂普查宣传条幅、印发水利普查宣传手册营造普查工作氛围;府谷县先后印发9期水利普查简报并以在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向社会公众发放水利普查宣传手提袋、纸杯等方式大力宣传普查工作,有效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水利普查的参与意识,为促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利普查的良好局面做出了努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省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项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试点工作进展不尽均衡

  富平、淳化等县清查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而个别试点县尚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清查。面上水利工程基本情况、经济社会用水、行业能力建设等清查工作开展较快,但河湖基本情况和水土保持普查工作受基础名录及图件因素制约,工作开展滞后于试点时间节点要求。

  (二)数据处理软件不够完善

  数据处理软件在试用过程中,仍存在程序无法安装、登录及存储等一系列问题,由于各试点市县对普查数据处理软件不尽熟悉,计算机水平普遍偏低,解决上述问题的能力不足,直接影响到填报阶段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

  (三)普查具体技术问题较多

  试点方案中一些技术指标、工作方法缺乏明确的界定和细节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一些指标难以填写,解决问题不够及时、准确等,影响了工作进度。

  (四)经费短缺问题较为突出

  我省试点县大部分属贫困县,财力十分困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市、县千方百计落实普查前期开办等工作经费,基本上保证了目前试点工作的开展,但随着普查试点工作的深入,费用支出不断加大,经费短缺将直接影响普查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

  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工作经验,紧紧围绕普查试点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普查试点时间节点要求,对试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动员、再落实,保证按期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衔接。坚持普查工作旬报制度,定期印发普查工作简报,健全专业技术咨询队伍,保障网络、电话等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努力提高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切实落实工作时间节点。按照普查试点方案总体工作要求,倒排时间,明确目标,向工作滞后的县发出通报并派驻专项督导组,确保 6月25日前完成各试点市、县清查登记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填表上报、数据审核和汇总平衡工作。

  (三)全力保证试点工作质量。严格执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工作细则,坚持把质量控制贯穿于试点工作全过程,加大抽查检查力度,进一步细化验收方法和规则,确保试点工作质量。

  (四)认真做好试点总结工作。在试点普查完成后,要分级、分专业进行座谈总结,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方法,寻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研究改进措施,为水利普查全面开展创造条件。

  目前,水利普查试点工作已经到了关键时刻,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建议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加强对河湖基本情况、水土保持普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及时下发河湖普查、水土保持普查图件及相关资料;建议加强对普查试点工作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数据处理软件以及试点方案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恳请国务院水利普查办尽快安排下达普查试点经费,以确保普查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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