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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009-04-28

 

广东省水利厅人事处处长刘敏发言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下称分类改革)是中央的决策,是大势所趋。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广东省列为全国5个试点省(市)之一,在2009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于2009年2月得到省编办的批复。作为先行先试单位,是继省环保局、省人事厅之后,省直单位中第三个得到批复改革方案的单位。下面将我厅分类改革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我们的做法

 

    这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不是减人、减机构、甩包袱。而是着眼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发展壮大水利公益事业,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分类改革的原则是“决策、执行、监督分开、互相协调”。通过“调整、整合、转变、创新”,进行资源整合,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管理模式,做到“精干决策、做实执行、强化监督”。

 

    第一,厅党组高度重视分类改革工作

 

    我厅党组把分类改革工作作为2008年至2009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8年6月,我厅专门成立了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2008年8月,改革方案上报省编委待批。从改革方案的提出、征求意见、定稿上报,到改革方案批复后召开统一思想认识、部署任务的动员大会,再到人员妥善安置、对撤销单位的清产核资、审计等组织实施工作,都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下,厅人事处具体抓落实。有条不紊地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力争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

 

    第二,理顺职能、整合资源

 

    一些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到行政机关。比如: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水利造价管理监督等职能。

 

    一些由厅机关承担的职能转到事业单位,或由社会组织承担。比如:编制流域综合规划、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等职能转到流域管理局承担;行政审批受理、电子政务和档案管理转给事业单位承担;水利水电职称评审、技术工人技能考核与鉴定等职能转给社会组织承担。

 

    一些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整合到其他单位。比如:水利水电建管中心、水利水电技术交流中心、水土保持监测站等单位的职能整合到水利水电技术中心。

 

    新设了政务服务中心,撤销了综合经营管理中心和从化疗养院2个事业单位。

 

    第三,搭建科学合理的管理架构

 

    一是搭建执行层。将水文局、农村机电局、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管理局、供水工程管理总局等7个事业单位及水政执法机构作为省水利厅执行机构,强化执行能力。以上这8个单位都是已经参公管理和将要参公管理的单位,经费全部由财政核拨。

 

    二是搭建辅助层。将水科院、设计院、技术中心、防汛抢险技术保障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作为技术支撑、辅助机构,强化保障能力。水科院属于公益二类,人员经费由财政核补;设计院、服务中心属于公益三类,人员经费自筹;水利水电技术中心、防汛抢险技术保障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

 

    三是搭建流域管理体系。以2008年9月26日省人大通过的《广东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流域管理,强化本省境内主要江河水资源的重要战略地位。将原来由厅机关承担的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水资源保护、治涝、供水等与流域管理相关的职能转由流域管理局承担。北江的飞来峡水利枢纽划归北江流域管理局管理,韩江的潮州供水枢纽划归韩江流域管理局管理。有力地强化了流域的统一、协调、综合管理。

 

    四是搭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在水科院和设计院建立理事会,理事会由5至7名理事组成,实行法人治理。理事会主要负责确定单位发展方向,组织制定政策,监督政策的执行,审议单位基本管理制度,审议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提名单位行政负责人,对单位运行、人员岗位职责绩效进行监督。

 

    五是搭建公益性和经营性相分离架构。将飞来峡水利枢纽、潮州供水枢纽和将来建成的乐昌峡水利枢纽中的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相分离,枢纽的发电和检修等职能划定为经营性职能,分别成立发电中心,逐步转为企业,过渡期为3年。

 

    第四,完善决策、执行、监督运行机制

 

    按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相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决策权由厅机关行使,主要负责政策制定,并对执行机构的运作进行监督、协调;执行机构负责政策的具体实施和提供公共管理服务,强化执行力,并向决策机构反馈情况;加强监督工作。一方面是加强对机构及人员的绩效评估;另一方面是加强对资产、项目的监督。

 

    第五,改革方案使我厅得到的实惠

 

    一是编制、领导职数双增加。供水总局由自收自支单位新增为行政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东江、西江、韩江流域管理局机关均各增加了5至6名编制。北江流域管理局将升格为副厅级单位,韩江流域管理局的局长由水利厅一名副厅级干部兼任。既增加了编制,又增加了厅级、处级领导职数。

 

    二是增加了财政核拨单位。水利水电技术中心、防汛抢险技术保障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均定为公益一类单位,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通过改革,将厅机关不该做和做不好的事剥离出去,为厅机关合理有效地分配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提供更多的、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创造了条件。

 

    三是人员安置、分流的压力相对较小。除飞来峡水利枢纽、潮州供水枢纽将一分为二,现有人员需要重新定岗外,其余单位,包括撤销的单位,人员变动不大,工作较好做。

 

    二、组织实施好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下达后,我们将要完成的工作任务涉及单位多、人员多、资产多。为确保科学、稳妥、合理、圆满地完成改革任务,及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目前正按照实施意见有条不紊地推进该项工作。

 

    第一,确定分类改革的实施原则

 

    为确保分类改革顺利进行,厅党组书记、厅长黄柏青同志在召开动员大会上,提出分类改革实施工作中人员安置的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人随职能走的原则。如水土保持监测站、技术推广中心职能划入技术中心后,人员也随之划入;二是实现平稳过渡的原则。确保所有干部职工都能妥善安置,绝大部分人待遇不低于现有水平;三是骨干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处级干部到厅机关等有关单位,优先安排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志,优先安排年龄50岁以上的男同志、年龄45岁以上的女同志;四是工作需要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合理安置;五是统一协调的原则。在厅党组领导下做好工作。除人员安置工作外,已撤销单位、新设单位和职能被整合单位的清产核资、审计及开办等工作,统筹安排,齐步并进。

 

    第二,明确分类改革的工作任务

 

    一是人教处负责重新明确各单位职能、内设机构、定员定岗,有关人员的工作安排,提出方案报厅党组研究决定;二是财审处负责对有关单位进行清产核资、离任审计和提出资产处置方案等工作;三是做好新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

 

    我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以人为本,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下一步我们要继续积极推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我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任务,为我省从水利大省向水利强省跨越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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