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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人事司司长刘雅鸣作工作报告

2009-04-28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改革创新

努力推进水利人事工作科学发展

 

水利部人事司司长   刘雅鸣

 

同志们:

 

    这次全国水利人事工作座谈会,是一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组织人事工作要求和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会议。刚才,周英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当前水利组织人事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水利组织人事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2008年水利人事工作情况和下一阶段水利人事工作任务向大家作个报告。

 

    一、2008年水利人事工作回顾

 

    按照中央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统一部署,各级水利组织人事部门在各级党组(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坚持改革创新,突破重点难点,做好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为水利发展与改革提供坚强的组织与人才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为重点,注重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水利部党组先后制定印发了《中共水利部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议事规则(试行)》、《水利部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等多项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管理。修订了《部党组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将部管干部的管理由原来的四种方式调整为部党组全面管理和备案管理两种方式,简化了干部管理层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注重选准配强领导班子。在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注重“四个坚持”,即:坚持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群众公认,不断扩大民主;坚持考察程序,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定干部任免。2008年我部调整任免部管干部69人次,涉及到22个领导班子。目前,水利部党组直接管理的41个领导班子总的状态比较好,能团结协作、和谐谋事,有凝聚力和战斗力,驾驭全局、领导科学发展和开拓创新能力比较强。三是加大了领导干部交流力度。2008年部管干部交流轮岗占任免干部人数的29%,其中部机关交流轮岗占机关调整干部人数的62.5%。在推进干部轮岗锻炼的同时,突出抓好援疆、支援灾区和地方水利建设干部的选派工作,先后选派20名干部到新疆、四川、甘肃、贵州等地挂职锻炼,并妥善安排了多名西部地区干部到部里挂职锻炼。四是强化了干部监督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先后研究制定了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意见和部管干部任职前听取廉政意见等办法,组织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和对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测评工作。经调查,群众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和比较满意达91%,群众对本单位选拔的干部满意和比较满意达82%。会同驻部监察局建立了40多人参加的巡视工作人员库,认真开展了巡视工作。水利部干部监督工作得到了中组部的肯定,在2008年全国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交流了水利部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的经验。

 

    各地水利部门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不断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也取得不少好的经验。山东水利厅通过创新,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干部提名、选拔、使用和管理监督的制度,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广西、甘肃水利厅在干部考察中,注重拓宽考察领域,实行“五公开”;还有江苏水利厅注重加强干部交流;黑龙江、宁夏水利厅注重干部监督工作;河南水利厅实施的“票决制”等等都很有特色。

 

    (二)以规范日常管理为重点,加强了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关于公务员管理的配套法规,结合我部机关和各流域机构实际,制定印发了《水利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录用工作实施细则》、《水利部流域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调任办法》和《水利部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多部公务员管理规定,初步建立了符合我部实际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二是切实把好进人关。坚持“凡进必考”,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2008年部机关和流域机构完成招考公务员70名,一批素质好、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补充进来,充实了公务员队伍。为提高公开考录质量,不断加强面试考官队伍建设,强化资格管理,坚持持证上岗。目前,我部已有持证面试考官146人。三是加强处级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的有关要求,2008年部机关调整处级干部84名,其中提任21人,平级转任38人,交流率达45%。在处级干部调整中,更加注重公开和竞争,对合适的岗位组织开展了竞争上岗。截止目前,水利部机关公务员平均年龄43.4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5%,年龄和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各地水利人事部门在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完善公务员管理的机制建设方面也得取了显著成效。

 

    (三)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加强了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 “十一五”水利人才规划,在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落实“5151水利人才工程”建设措施,开展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完成了我部各专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组织举办了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水利专题高级研修班”为代表的多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研修示范培训项目;加强人才交流锻炼,完成了第九批“博士服务团”成员赴西部服务锻炼的选派和第五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接收;注重人才使用,充分发挥水利专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选拔推荐各类水利高级专家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咨询及研究等活动。二是加强了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突出创新能力和技能培训,通过举办水利行业全国技术能手进修班、水利特有工种技师专修班等示范性培训,培养了一批水利行业特有工种新技师。开展了水利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技师与高级技师考评、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活动,2008年,新评审高级技师103人,有7名技术工人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水利技能人才的数量与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三是进一步完善了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继续深化职称改革,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评价标准,制定了新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办法和赋分细则。开展了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完善了技能人才选拔和评价标准。修订印发了《水利行业技能人才评选办法》和《水利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选拔力度,提高选拔质量。修订了闸门运行工、泵站运行工和水土保持防治工等水利特有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

 

    在人才队伍建设中,部属各单位积极探索新思路和新举措。南科院以开放的心态树立了“不求拥有,但求有用,择优选用,用其所长”的人才工作指导思想,广纳贤才。长委扎实推进治江高级人才计划,设立人才开发基金,注重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黄委立足治黄实际,制定了激励技能人才创新工作的暂行规定,激发了技能人才持续创新的智慧和热情。淮委、海委、水科院等单位在培养、使用机制建设上也都很有特色。各地方水利部门也都很重视水利人才工作。江西水利厅制定了《江西省水利厅高级人才引进与奖励暂行规定》,专门设立“高级人才专项资金”,用于高级人才的引进和奖励。辽宁水利厅成立了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人才发展规划,完善了人才引进、选拔、培养、评价和激励等多项制度。山西、青海、西藏等省水利厅注重立足本地实际,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四)以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全面落实“十一五”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强化培训计划管理,分别编制发布了面向行业和面向直属单位举办的年度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我司直接组织举办了纳入部管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工程、地方水利领导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三个重点培训工程的各类培训示范班共15个,培训各类人员近900人次;指导部直属单位举办了2600余个培训项目,培训各级干部 8万余人次;指导水利行业共举办了3万多个项目培训,培训人员近53万人次,为提高各级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进一步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干部教育培训的需求开展了专题调研,紧扣需求设置培训内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积极应用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了干部自主选学的新模式,增强了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三是加强了培训管理和基础建设。重点对培训工作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培训班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了办班执行情况的检查。建设完善了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完成了第二轮行业定点培训机构复审,目前共有水利定点培训机构49家,基本覆盖全国。

 

    各单位高度重视水利教育培训工作。珠委开展了“名家讲坛”系列讲座活动,受到了广大职工欢迎。水电出版社将职工培训纳入党委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保障经费,全社220余人,2008年参加各类教育培训达550余人次。灌排中心、国际小水电中心等单位出台奖励措施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充分利用中外合作项目,选派人员出国培训。安徽水利厅依托水利高等院校,坚持办好县级水利(水务)局长培训班,成效显著。黑龙江水利厅定期举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培训班和党员干部轮训班,将培训、轮训制度化。四川水利厅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继续教育基地考核,所属5家培训单位成为了全省的继续教育基地。

 

    (五)以制定我部新“三定”为重点,理顺了体制机制

 

    一是顺利完成了水利部新“三定”规定的有关工作。2008年两会之后,我部正式启动新“三定”规定的起草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与中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方案修改20余次,我部新“三定”规定最终得到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并实施;根据新“三定”,制定下发了部机关司局以及水文局、移民局等事业单位的新“三定”规定,组建了安全监督司;部署了流域机构新“三定”前期工作。组织召开了部分水利厅(局)人事处长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座谈交流了“三定”制定工作的有关成果和体会。二是着力解决了一些改革遗留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将农电所、南自所等4个改制科研单位和转制勘测设计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中水东北公司和中水北方公司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补差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变更了水电局等单位的经费方式;对工程在建单位体制提出了初步意见。三是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了淮委、松辽委水文局体制改革,重新核定了七个流域机构机关非领导职务的职数,调整了水科院、预算中心、建管总站等单位的内设机构;加强了水利社团的管理工作。

 

    各地水利部门也紧紧抓住新一轮机构改革的良好机遇,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有关工作。如:上海水务局积极稳妥推动全市乡镇水务管理体制改革,优化了基层水务管理结构。新疆水利厅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新增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全厅参公单位达11家,有力保障了全区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湖南水利厅通过积极争取,将防办、综合事业局等5家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参公管理,目前参公单位的总数在省直厅局排在前列,改革成效显著。

 

    (六)以推进岗位设置为重点,深化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重点推进了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实施。组织对岗位设置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认真调查了解我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实际研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加强了对岗位设置工作指导,组织举办了多期岗位设置管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明确了岗位设置方案制订的目标、原则和要求。组织开展了部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查批复,指导事业单位落实岗位工资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组织了部在京直属单位的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工作,开展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的审核备案和工作指导,把好事业单位的进人关。三是努力推进人员聘用制度,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组织了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情况的调研,研究解决了人员聘用制度实施中的难点问题,加强了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了水利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检查指导工作,加强了《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举办了多期专题培训班,帮助企事业单位合理规避用工风险,做到依法用工、规范用工。

 

    各地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上,取得了有效进展。广东省水利厅积极稳妥地推进厅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厅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得到省编委的批准。河北省水利厅合理调整事业单位设置,将5个具有准公益性质的财政性资金零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纳入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范围,彻底解决了这些单位职工的后顾之忧。陕西水利厅积极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目前26个厅直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均通过了省人事厅的批准。通过改革,水利系统不少事业单位较好地转换了用人机制,增强了单位活力。

 

    (七)以规范工资管理为重点,加强职工劳动保障机制的建设

 

    一是严格开展津贴补贴清理规范工作。按照中纪委等6部委要求,开展了部机关第二步津补贴清理规范工作;组织开展了流域机构机关津补贴第一步清理规范工作,对各项津补贴项目分类情况进行了审核批复,对各单位津补贴实施情况组织开展了自查,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初步意见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清理规范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推进。二是加强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收入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工资收入的管理,研究制定了《水利部所属单位领导干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及《水利部所属单位领导干部工资收入申报审批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工资收入的申报和核批。三是加强了工资管理工作。对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研究解决了工改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有关问题,完成了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水利企业工效挂钩方案的审批工作;组织开展了企业薪酬制度改革的研究,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企业岗位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改善了工资结构。四是切实做好职工疗休养工作。认真落实休假制度,制定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意见;为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全年共组织19期抗震救灾英模和机关职工的疗休养。五是强化了表彰奖励的规范管理。按照中央关于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要求,加强了水利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管理。认真做好了抗震救灾表彰奖励工作,积极向中央及国家有关部门推荐抗震救灾先进典型,共有283人次、62个集体和18个工作组(队)获得了我部及以上各级抗震救灾先进表彰,同时还组织协调了10余项表彰奖励的评选推荐。六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了人事信访办理。重点处理了群体上访、重信重访事件,认真做好了安全生产工作。

 

    总结一年多来的工作,我们感到水利人事人才工作,在服从服务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是水利人事工作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水利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水利系统党管干部的职能部门,必须自觉地把工作放在水利改革发展的大局下来谋划和推进,把全部力量投入到为科学发展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上来,努力使水利组织人事工作与水利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相适应,为水利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是确保群众满意是水利人事工作科学发展的基本目的。水利组织人事工作是为水利中心工作服务的,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干部群众的评价,干部群众满意应该成为检验组织人事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通过做好水利组织人事工作,来推动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和关心的实际问题,在服务水利科学发展的实践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干部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是水利人事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用制度管人管事既是水利组织人事工作的目标,也是推动水利人事工作科学发展的保证。要不断加大组织人事工作建章立制的进度,不断规范人事工作的程序和做法,努力促进人事工作中的公开、公正与公平,只有提高各项人事工作的透明度,才能得到广大水利职工的普遍认可。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是水利人事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组织人事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创新组织人事工作的机制和体制,抓住涉及全局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组织人事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回顾一年多来的工作,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水利人事工作与新形势下肩负的任务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在干部队伍建设上,我们选拔干部的视野还不够宽,干部交流的力度还不够大,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健全。干部的培养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一些领导干部的能力与水平离领导水利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有的宗旨意识不强,政绩观不正确,一些年轻干部缺乏艰苦环境和重大事件的锻炼,有的产生骄傲自满情绪和出现浮躁作风等等。在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上,人才总量还显不足,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等领军人才还不多,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基层单位引进人才困难,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方面有效手段还不够多。在水利体制机制方面,一些单位的分类定性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流域与行政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还不清晰。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进展比较缓慢,一些制度相互衔接不够、可操作性不强。另外,我们许多基层水利单位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一些基层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水平还很低。这些现象和问题有的是制度层面上的,有的是个别现象,都需要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2009年的主要任务

 

    水利发展与改革的任务十分繁重,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陈雷部长深刻分析了当前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重点部署了“十大工程”建设和十项主要任务,水利组织人事工作要不断适应水利发展与改革新的要求,这次会议,周英副部长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组织人事工作的总体思路,并对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要按照这一思路和部署,抓重点,抓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在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上下工夫。要注重理论武装,不断强化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建设。要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

 

    二是要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在提高水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工夫。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树立进一步解放人才、人才资源开发质量为先、人才以用为本等新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导向,重点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选拔,统筹抓好水利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要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在完善机构体制上下工夫。要在水利部“新三定”的基础上,加快做好流域机构“三定”工作的步伐,努力建立健全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要进一步理顺部属各单位内部管理关系,促进职能转变、优化结构。根据国家关于加强社团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对水利社团的管理。

 

    四是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建立事业单位发展的长效机制上下工夫。要认真研究和分析事业单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不断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激发事业单位的活力。

 

    五是要加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研究,在提高水利职工的待遇上下工夫。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水利基层职工的困难,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提高野外工作水利职工津补贴标准的建议意见。要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千方百计提高水利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关于2009年的具体工作任务,我们已印发了工作要点,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落实。我重点强调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的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切实抓好水利部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意见的落实。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民主观念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

 

    二是认真做好领导班子的调整补充和干部管理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分析班子现状,找准问题,合理配备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紧紧抓住推荐、考察、选举等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积极探索扩大民主,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的途径和方法。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继续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加强干部考核管理,研究符合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要求,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方法。积极开展干部分类管理、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

 

    三是着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认真贯彻《2009-2020年全国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研究制定部管干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水利部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并扎实做好我部各级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要切实加强后备干部的岗位锻炼,研究制定推进部机关干部到基层锻炼和选拔优秀基层干部到机关工作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优先安排有培养潜力、经历简单、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到基层交流锻炼。建立年轻干部思想状况、工作状况调查分析制度。针对我部年轻干部特点制定党性锻炼计划;建立和完善年轻干部谈心谈话和考核制度,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四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等相关法规性文件及配套办法,探索和建立“两评议一报告”制度。继续做好《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做好巡视工作。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坚持部管干部任职前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抓好干部诫勉谈话、函询和述职述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进一步加快水利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进一步完善水利人才工作机制。研究建立水利部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人才工作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十一五”水利人才规划纲要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启动“十二五”水利人才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人才工作制度创新,制定水利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办法、水利行业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办法等,着力在人才培养、吸引、评价、选拔、激励等机制创新上取得新进展。

 

    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5151”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开展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研究规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部属单位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做好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博士后站点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要求,组织开展第六届水利行业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举办水利行业技术工人技术技能论坛。调整完善水利行业特有工种目录,组织修订水利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展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配套培训教材编写工作。组织举办技师专修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技师高级技师评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水利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一是大力推进公务员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好国家新出台的公务员管理配套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水利部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公务员辞职辞退管理办法》、《水利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等。强化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建立日常登记制度。

 

    二是积极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完善进入机制,严把“进口”,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规范公务员调任程序、标准和条件,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机关。完善任用机制,把好“楼梯口”,要认真执行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和条件开展任用工作。完善退出机制,畅通“出口”,坚持退休制度,健全辞职、辞退、交流等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纪律惩戒制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

 

    三是切实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把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作为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有效抓手,着力提高公务员促进发展、推进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有计划地对公务员进行交流,选派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工作,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要抓好作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公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四)大力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深入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制定印发《水利部关于做好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编制水利部2009年度培训计划。继续抓好部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工程、地方水利领导干部专业能力建设工程和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国际合作培训。继续推动水利电大开放教育,加强基层实用人才培训,提升基层职工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二是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干部培训需求调查,围绕干部能力建设的要求,将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现代经济、科技、法律、社会管理知识以及水利重点工作列入干部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方法。推行干部自主选学,鼓励干部结合自身需要和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选择培训项目。以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为载体,实施网络培训。继续开发完善水利专业培训课件,丰富培训内容,完善管理功能,不断满足职工个性化的培训需求。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十一五”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情况检查评估工作,启动“十二五”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建立干部培训考核制度,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治理和整顿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做好干部培训信息登记入库工作,完善干部培训档案。加强对水利系统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

 

    (五)进一步深化体制机构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一是推进机构体制改革。根据水利部新“三定”规定,组织开展流域管理机构的机构改革工作,研究制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新“三定”方案。组织开展水利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研究。研究明确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的分类定性和管理体制。调查研究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的基层河务机构管理体制。研究明确部分事业单位职能定位及管理体制调整。积极反映并研究解决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水利勘察设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

 

    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调查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与督促检查。做好直属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批报备以及工资待遇落实等有关工作。继续推进人员聘用制度,年内基本完成人员聘用制度。继续推进公开招聘制度,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结合实际修订和完善我部的具体实施意见。加强社团管理,研究拟订水利社团管理办法,加大对水利社团开展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和劳动保护机制,切实维护好职工利益

 

    一是加强工资收入分配管理。按照中央要求,组织开展好部机关和流域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各级机关清理规范津补贴工作,积极反映并认真研究清理规范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好职工利益。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有关工作。改进和完善部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工资收入管理。加大对水利企业工资管理的宏观指导,完成年度企业工效挂钩申报与审批工作。开展在水利行业设立艰苦岗位特殊津贴的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

 

    二是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研究修订《水利部表彰奖励管理办法》,规范评比达标和表彰奖励的程序。组织开展好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组织开展水利部党群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协调好各类部外表彰奖励的推荐与评选的组织工作。

 

    三是做好职工疗休养和干部保健等工作。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规定。组织好部机关职工的短休假、疗休养以及水利专家、劳模的疗养。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举办水利部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培训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开展我部所属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检查,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七)继续加强水利人事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水利人事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性强、作风好、业务精的干部队伍,切实打牢水利人事工作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基础。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人事干部队伍素质是推动水利人事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人事干部要切实增强提高自身能力的紧迫感,自我加压,主动学习,勤于思考。要大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运用好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人事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服务基础、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是要进一步改进作风。人事干部的作风好坏,直接影响到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要大力发扬优良作风,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把人事干部队伍教育好、管理好、监督好,努力树立人事干部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可信形象,清正廉洁、忠诚正直的可靠形象,创新求实、锐意改革的可敬形象,团结和谐、真诚待人的可亲形象。

 

    三是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基础建设是提高工作效能、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人事部门要在开展“三基一化”活动取得的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人事工作的基础建设,切实完善各项水利人事工作的规范、规则与流程,不断推进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进一步加快水利人事信息系统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同志们,推进水利人事工作科学发展,为水利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希望水利人事部门在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清形势,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水利人事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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