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天全县副县长王耀发言
天全县地处四川省西部边缘,二郎山东麓。在水利部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2003年我县被列入全国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县。经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2004年2月代燃料电站竣工发电,3月实现代燃料供电。现将试点情况汇报如下:
小水电代燃料电站为天全县长河二级电站,装机2×3200千瓦(其中代燃料装机3200千瓦),2002年1月开工建设,2004年2月并网发电。2005年1月11日通过省级验收。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区位于西部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相对集中的小河、紫石、两路、思经等四个乡,涉及19个村104个组3240户,代燃料人口12000人。2004年3月,项目区3240户实现小水电代燃料。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总投资3877.64万元,其中,代燃料电站投资3629.64万元,项目区配电扩容改造工程投资248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900万元,银行贷款1000万元,地方自筹1977.64万元。
一、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长期发挥效益
1.代燃料电站管理
长河二级电站作为代燃料电站,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电站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保本经营”的管理运营模式,省级公司作为中央投资形成资产的出资人代表,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代燃料目标的实现。天全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行使电站经营权,具体负责代燃料电站及配套电网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按代燃料电价安全、可靠提供代燃料电力、电量。试点项目区与代燃料农户签订了协议,规定代燃料农户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区农户享有使用代燃料电的权利,同时承担保护森林植被、不再砍伐森林的责任和义务。项目还组建了代燃料用户协会对代燃料电站的建设、运营、供电和代燃料户用电,禁止砍伐林木等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2.供用电管理
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对项目区发供用电实行统一管理。电站与县电力公司签订了长期有效的并网协议,电站全额上网,上网电价为0.16元/千瓦时。电力公司负责对代燃料项目区供电,并对代燃料户用电实施全面管理。
小水电代燃料实行“核定基数、统一计量、分类计费、按月结算”的计量收费办法,代燃料农户生活照明基数用电量,统一按2003年每户照明月平均用电量核定,照明基数电量按目录电价0.435元/千瓦时计费,除去照明基数电量以外的用电量为代燃料电量,到户电价0.20元/千瓦时。由县物价局、行业主管部门和代燃料协会实施监督,实行一户一表按月收费。按照县电力公司对小水电代燃料供电的承诺和并网协议,当代燃料电站在枯水期电力、电量不足时,电力公司在保证电价不变的基础上,采取合理调度的措施,优先满足代燃料用电,使项目区代燃料用电保证率达到100%。
二、试点项目主要效果
1.生态效益逐渐显现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实施前,平均每户每年要烧柴2800公斤,需要4亩林地。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农民不再上山砍柴,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项目区内青山绿水,林木葱郁,鸟语花香,促进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2.社会效益日益扩大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与“生态民俗村”建设有机结合,紫石关村一组村民卢德全兴建别具特色的“农家旅馆”,房子还没装修完毕,成都三轮摩托骑游协会的老人们就已经向他全数预定。他逢人就夸:“要不是小水电代燃料项目,我这辈子也不敢想象,自己家里居然还能接待城里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项目区从事家庭生态旅游的就有上百家,解决就业400人。项目区逐渐成为旅游新景区。
3.经济效益稳中有升
试点项目区紫石关村一组的杨国武给我们算了这样一笔帐:他家有3口人,项目实施前每年用于木柴、煤炭开支大约660元,2004年,小水电代燃料后,全年燃料电费支出为240元,每年可节省420元左右。全乡共有农户691户,2338人,每人每年按节余140元计算,相当于全乡农民增收32万元。同时,通过家庭生态旅游,项目区每人每年平均增收348元。
我县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虽然做了一些工作,探索出了一些经验,但与其他先进县市相比,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今后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取长补短,固强补弱,完善措施,全面推进,力争把这一惠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的好项目做得更好,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