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畔铸英魂


200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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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委会议审议批准,为抢救落水儿童而牺牲的水利厅头屯河流域管理处职工朱丰儒同志为革命烈士。


  朱丰儒是头屯河流域管理处河东水管站一名普通的闸口配水员,今年31岁。2006年7月1日下午4时左右,朱丰儒报告完水情后,骑自行车在渠道两旁例行巡视。渠道正在满负荷运行中,流量近10立方米/秒。在东干渠二道闸与一道闸之间的一座桥涵,5个维吾尔族小男孩正在桥头趴着喝干渠的水,朱丰儒赶紧跑了过去——“不要在这儿喝水,不然掉下去会没命的!” 劝走了小孩,朱丰儒继续巡视渠道。突然,小孩又喊了起来:“叔叔,救命,快救人!”原来,几个孩子待朱丰儒走后,又回头继续在渠道边玩耍,8岁的买尔丹一不留神掉进了干渠。


  这时朱丰儒离几个小男孩大约100米,他把自行车扔在一边,甩下帽子,来不及脱下身上的衣服和鞋子,就奋不顾身地一下子跳进了干渠。这时,落水的孩子正被水冲过他的身边,朱丰儒一把抓住了孩子。干渠水大流急,难以站立,他一手紧紧抓住孩子,另一只手抓向渠板夹缝中生长的草和小树,草和树承受不住拉力,接二连三地断开,渠边留下朱丰儒竭力救人的痕迹。紧急之中,他终于抱住了一根横跨干渠的大铁管。但铁管直径有50厘米粗,一手紧紧抱着孩子的朱丰儒只坚持了几秒钟,再次被水冲走,随即消失在湍急的渠水中。


  四个孩子在渠边紧紧追赶,附近居民拿着绳子闻声赶来,但再没有在激流中看到朱丰儒和落水孩子。管理处干部职工、垦区公安干警和灌区群众全力搜寻了一天,直到7月2日下午,才在下游三坪农场10队发现了孩子的尸体。次日下午,在三坪农场六队附近的渠道里,朱丰儒同志的遗体最终被发现。


  朱丰儒同志于1997年10月到新疆水利厅头屯河流域管理处水力机械清淤队工作,于2001年4月至牺牲前被头屯河流域管理处招聘为合同制工人,从事过工程施工、运行维护、工程机械操作及闸口配水工作。在平常,朱丰儒工作一丝不苟、任劳任怨,讲原则、守纪律,对待同事友善谦和、乐于助人,生活节俭。


  朱丰儒在水力机械清淤队时,从事的是推土机手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2003年3月新疆大禹清淤疏浚有限公司成立,清淤工程需要一名推土机手平整废料场,公司领导根据朱丰儒同志平时的突出表现,一致推荐他任大禹公司推土机手。朱丰儒同志在此岗位一干就是三年。早上6点开工,他5点就起来赶到工地,一直到晚上十一二点才回到宿舍。常常在工地一个馕、一壶白开水就是一顿午饭。无论刮风下雨,他从不迟到、早退,从没说过太累不干了,从没要求休息。有胃病的他,常常一连几个月不回家,让他回家休息一天,他说这走不开,大家都在忙,家里也没事,冬天再补休吧!可到了冬天,他总常常打电话问有没有工作安排。


  推土机出了故障,自己能处理的,他就垫钱买来配件,能省一分就省一分,及时把推土机修理好,常把自己糊的满身油污,也决不影响清淤进程。在平时工作中再忙碌,他也不忘打扫宿舍,关心同事。他很认真地记录下每天的工作,朱丰儒同志的字工工整整,就像他的人一样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


  朱丰儒同志的英雄事迹在灌区广为传颂,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反响,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多家新闻单位也在纷纷收集和报道朱丰儒同志的英雄事迹。7月4日,自治区团委、青联追授朱丰儒同志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青年”称号,并号召全区各族团员青年向他学习。7月5日上午,朱丰儒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昌吉市殡仪馆隆重举行,水利厅党组追授朱丰儒同志为“先进模范职工”称号,并对朱丰儒同志的英雄事迹给予了高度的评价:朱丰儒同志的英雄行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真实写照,是“献身、负责、求实”水利行业精神的再现,是民族团结精神的集中体现。灌区的群众表示:“危难自有真情在,水火无情人有情,头屯河流域管理处处的职工与我们灌区人民心连心哪!”


  英雄已去,真情依旧。在当前全社会掀起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热潮中,朱丰儒用他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八荣八耻”的深刻含义,更在少数民族聚集的新疆大地上,谱写了一曲民族团结的壮歌。在为失去一位优秀的同志感到悲痛和惋惜的同时,朱丰儒的精神必将永远地激励我们。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1月15日

    
作者:张涛
责任编辑:席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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