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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力推动节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表时间:2024-03-23

  □本报评论员

  节水工作意义重大,对历史、对民族功德无量。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节约用水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节水工作的丰富实践,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必将推动我国节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节水是解决水安全问题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水情,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节水新理念新思路,指导节水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水资源利用方式发生深层次变革。然而,当前节水工作仍面临用水管理有待加强、节水措施有待完善、激励政策有待健全、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等问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制定出台节水的专门行政法规,全面、系统地规范并开展节水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严管严治,才能加大约束力。《节约用水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完善了节水制度,细化了节水措施,强化了监督执行,通过最顶层、最刚性的制度建设,把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为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促进水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等工作,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及时出台更为具体、操作性更强的相关配套规定,进一步细化制度措施,确保条例落地落实;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保驾护航。

  节约用水涉及每个人、每个行业,是重要的社会性工作、系统性工程。我们要心怀“国之大者”,切实增强做好节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节水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24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