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组织 扎实工作
全面完成资产清查工作
水利部副部长 翟浩辉
(2006年12月2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财政部决定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于12月21日召开了动员会。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水利部决定组织开展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工作。今天,我们召开动员会,主要议题是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全面部署。下面,我就这次资产清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物质基础,是国家政权建设的物质保证,是国家行政管理和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开展资产清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需要。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的发展中国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的唯一途径。长期以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不清,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导致资产配置不公平,处置不规范,使用效率低,闲置浪费严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是当前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存量及其使用状况,有利于下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降低政府行政成本,节约行政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加快建设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会的步伐。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社会收入分配秩序,特别是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存在的混乱现象一直是社会议论的焦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声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区和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以外自行出台和发放津贴补贴。而这些政策外津贴补贴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收益。为了彻底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从根本上切断各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实现个人收入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脱钩,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取得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益,按照国家关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原来用于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部分,要作为规范后统一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来源。2006年,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五部委又联合发出《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文件再次强调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要坚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同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因此,开展资产清查,全面、细致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情况,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维护国家的权益;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精神,从源头上控制津补贴发放,缩小收入差距,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打下良好的基础。
其次,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长期以来,由于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乏力,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明显滞后,与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改革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影响了财政改革向纵深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开展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为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提供支持。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主要是由财政预算资金形成的。预算管理是调节控制资产数量,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同时资产管理又是预算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准确、完整的统计报告和财务管理数据,是编制部门预算、配置财政资金,保证财政资金安排科学,公平合理的依据。只有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 这次资产清查需要掌握的大量资产存量信息,如数量、价值、结构、来源等很多科目都是根据细化编制预算和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设置的,针对性较强。首先,通过清查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对外投资收益、资产出租收入等情况,提高资产收益披露的透明度,将应纳入预算的国有资产收益全额纳入预算。其次,通过资产清查,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掌握资产的实物量、价值量及运行状况等信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和实物费用标准,将给细化预算编制提供可靠的依据。三是通过开展资产清查,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有效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科学地评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推动财政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为逐步实施绩效预算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开展资产清查,强化资产管理,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解决资产预算安排与现有资产存量状况之间脱钩的问题,可以有效促进编制综合预算,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第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开展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精神的重要举措。财政部两个部令的公布,一方面表明了国家全面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决心,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严重。以我部为例,近几年,我们在财务检查时发现基建项目移交、往来款管理和对外投资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有的基建项目核销和资产入账不及时;有的基建项目已完工多时但迟迟未办理竣工决算;有的往来款清理不够及时,形成呆坏账和不良债务的风险不断加大;有的应确认为收入的款项长期挂在往来款上,逃避纳税义务等等。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存在的这些问题,一方面是管理体制不顺,国务院资产管理部门权责划分不明确,导致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另一方面,有的单位对财务资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财务资产管理较为薄弱。因此,部里决定,要通过本次资产清查,结合国家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水管体制改革资产管理的审批授权,对已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基建项目,要求有关单位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对单位往来款要进行认真清理,加大催收力度,减小呆坏账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要加强资金管理,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理顺与所办企业的投资关系,提高投资效益。
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创新,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大力推广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有效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针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和切实提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财政部将按照“金财工程”建设的要求,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水利部也将建设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因此,只有全面开展资产清查,才能获得真实可靠的初始数据,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内容
按照财政部统一布置,本次资产清查的基本任务是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家底”。目前,资产管理部门掌握的各单位国有资产数据不仅不完整、不准确,而且基本上都是静态数、账面数,实际资产变动状况没有得到准确反映,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比较普遍。一些单位存在着大量的账外资产,长期游离于有效监管范围之外,导致资产处置随意,资产流失具有隐蔽性。要通过资产清查,全面了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等信息,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资产收益的“家底”,及时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担保、资产处置收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因此,这次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等四项工作,损溢认定和资产核实暂不纳入工作计划。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基本情况清理是行政事业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这项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具体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实有数量及人员结构的清查。
2、账务清理。
账务清理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通过账务清理要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3、财产清查。
这项工作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各单位对清查出来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财产清查过程中要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收益的清查。
4、完善制度。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三、做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从我部国有资产管理实际出发,水利部属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全面摸清水利部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为编制水利部门预算和建设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为推进水利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奠定基础。同时,针对在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水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需要的、满足可持续发展水利要求的水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面,我对做好水利部属资产清查工作提四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是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会后要立即向下布置,及时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二是要及时组织培训和学习,提高资产清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我部对各单位进行资产清查业务培训的基础上,各单位也要做好对所属单位的资产清查业务培训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防止清查范围重复遗漏。
各单位要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与指导,将资产清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开展工作,保证适当的财力、物力支持;同时,认真做好资产清查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尤其是要把握好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政策,确保资产清查不重不漏。
(三)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务求清查数据准确可靠。
由于资产清查工作的结果直接影响到今后对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有效管理,也影响到2008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所以,在资产清查中要严格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各单位要对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一是要严格资产清查工作,规范开展自查。二是要做好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审核和验收,务求工作规范,数据准确。三是要严肃纪律,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对在资产清查工作中隐瞒真实情况,不如实填报资产清查报表,提供虚假会计资料,违反《会计法》有关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在资产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出现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在中央各部委中,水利部一直是财政体制改革的试点部门,试点工作和改革工作多次获得财政部的肯定和表扬,这和在座的各位同志努力是分不开的。相信在本次资产清查工作中,我部也能圆满完成任务。因此,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的各项工作。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方案;要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和完善资产清查工作机制;要围绕工作重点,系统开展工作,做好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要做到精心安排,不等不拖,积极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同志们,此次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我相信,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体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圆满完成这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逐步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要求的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还有两天2007年的元旦就要到来了,借此机会,我在这里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