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工程监理人员亲切交谈

在燕山水库检查建设情况

检查颍河闸

考察新沂河工程建设情况

与山东省政府深入交换意见

在刘家道口检查枢纽建设情况

湖东堤施工现场
本站12月11日讯(记者 杜红志)12月5-10日,水利部副部长矫勇率检查组,赶赴淮河流域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实地检查治淮工程建设情况。矫勇听取了沿淮四省水利厅治淮工作汇报,与四省政府就治淮工作深入交换意见。矫勇指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加快治淮建设步伐,确保如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治淮建设任务。
2003年淮河大水后,国务院及时召开治淮工作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快淮河治理步伐,到2007年底基本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任务。目前,治淮19项骨干工程中入江水道巩固、分淮入沂续建、洪泽湖大堤抗震加固、包浍河初步治理和怀洪新河续建、入海水道近期治理等6项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并发挥效益。大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汾泉河初步治理、淮河中游临淮岗洪水控制等3项工程已基本完成。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奎濉河近期治理、洪汝河近期治理工程、沙颍河近期治理等10项工程已全面铺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回良玉副总理近期关于治淮建设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治淮工程建设进程,矫勇率工作组在淮河流域实地检查指导。矫勇一行先后察看了正在建设中的河南燕山水库工程、泥河洼滞洪区堤防加固工程、沙颍河治理工程、涡河近期治理大寺枢纽工程、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整治及淮北大堤加固工程、新沂河工程、刘家道口枢纽工程以及湖东堤工程等治淮骨干工程。检查组每到一处,深入调研工程建设情况,实地了解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询问移民安置情况,向冬季正在紧张施工的治淮建设者表示亲切慰问。矫勇指出,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淮委、流域四省和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治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他说,淮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基地和交通枢纽之地。淮河流域的兴衰安危,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确保如期完成国务院确定的治淮建设任务意义重大。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坚持团结治水,科学治水,扎扎实实推进治淮工程建设进程,如期完成国务院制定的治淮目标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矫勇指出,尽管各项治淮工程全面铺开,部分工程已经完工,但当前面临的困难依然较多,任务十分艰巨。目前,离国务院确定的2007年基本建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时间还有短短一年时间,工程建设正处在克难奋进的攻坚阶段,要确保如期完成治淮工程的目标任务,还要做扎实细致的工作。矫勇对进一步做好治淮工作,加快治淮工程建设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国务院确定的治淮目标不动摇。2003年10月,国务院明确提出加快治淮建设任务,要求在2007年底基本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任务,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淮河流域防洪除涝体系。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治淮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沿淮各省广大人民群众的深厚关爱,体现了治淮在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如期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国务院确定的治淮目标,我们具备很多有利条件,完成这一目标不能动摇。
二是各有关参建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优化施工组织方案。要充分考虑到恶劣天气和安全度汛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完善施工应急预案,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确保如期完成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各单项工程建成运用后应具备抗御设计标准内洪水能力,主体工程量要全部完成,实物工程量要完成85%以上,工程形象面貌要基本完成。
三是进一步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加大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监管力度。治淮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更需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做到质量、进度、安全三者相互协调。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落实项目质量、进度、资金管理负总责的责任制度,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加强监理工作。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强化施工安全措施,坚决杜绝盲目追求进度降低工程质量、忽视工程安全的现象。
四是妥善做好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做好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是确保如期完成治淮建设的关键环节。当前,治淮建设已处在冲刺阶段,为治淮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至关重要,征地和移民进度要同确保工程进度相衔接。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要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妥善安排好移民的生产生活,切实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
五是加强治淮投资计划落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尽早下达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当前,中央资金已基本到位,各地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的力度,确保地方配套投资与中央投资同步、及时、足额到位,以满足加快治淮工程建设的需要。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加大工程建设强度,减少资金使用中的积压和滞留现象。要加强资金使用中的监督、检查和管理,防止挤占、挪用和滞留,管好、用好治淮建设资金,保证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益。
六是加强对治淮骨干工程的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和指导作用,加大对治淮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支持扶持力度,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有关前期工作并抓紧修改完善报批。要加快工程招标投标进度,保证施工单位顺利进场。要加大对建设程序、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对施工建设中出现的重大设计变更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送审报批。
水利部有关司局和淮委负责同志随同检查治淮建设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