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拨付71亿元支持抗灾救灾工作


2006-09-16

    记者15日从财政部获悉,截至目前,中央财政今年已安排补助地方各项救灾资金71亿元,重点支持湖南、福建、广东、广西、四川等灾情较重的地方开展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国气候异常,局部地区灾情严重,损失较大,对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此,财政部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工作部署和指示精神,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及时安排下拨中央救灾资金,帮助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财政部有关负责人15日对记者说。据悉,在今年下拨的71亿元救灾资金中,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为30.8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亿元;用于农业、林业救灾、防汛抗旱以及农业综合开发损毁工程修复的资金为34.9亿元;其余资金主要用于卫生、文体广事业、灾区基建重建以及公路修复等方面。

 

 

 

    来源: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

作者:韩洁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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