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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站5月6日讯 (记者 李洪宇) 从今年5月开始,水利部将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今天上午,水利部召开动员布置会,传达贯彻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水利部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在讲话中要求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高度,切实做好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2008年4月,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下发通知,就开展中央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做出部署。水利部据此制定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从布置会上了解到,水利部本次专项检查范围为各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以及政府采购活动的各个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由财务经济司牵头,驻部监察局、审计室、预算执行中心共同负责。专项检查工作从5月开始,到8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
水利部副部长周英在讲话中指出,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和滋生腐败的重要措施。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是对五年来政府采购工作的一次全面评估,对于从制度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强化公共支出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意义重大。部直属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依法行政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周英要求: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好专项检查工作;第三,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务求专项检查工作全面彻底。第四,积极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完成专项检查的各项任务。第五,认真整改,注重预防,建立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监察部驻部监察局负责同志也到会讲话,并对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来自流域机构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