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多水少,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位,但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185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且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方式较为粗放,用水结构不合理,用水效率低,水浪费也很严重,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水资源面临的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土流失和水污染等问题更为突出,这些问题,虽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复杂的气候条件等自然因素密切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不合理的人类活动等人为因素所致,从表面上看是水对人的伤害,但本质上是人对水的伤害造成的后果,主要是人惹的祸,浪费水的是人,污染水的还是人。因此,我们不能只为治水而治水,而应深刻认识到治水应先治人,不从根本上解决人的问题,就难以治好水,要在防止水对人的伤害的同时更要注意防止人对水的伤害。坚持科学发展观,合理调整和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加强水资源环境的统一管理,从规划、制度、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人类行为,以水为伴,以自然为友,在改造和利用自然同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严格按自然经济规律办事,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走自律式发展之路,维护河流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治水理念,提高水危机意识,坚持可持续发展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大力弘扬水文化,营造人水和谐的治水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的节水、爱水、保水和水危机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在全社会培养环境伦理和道德,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制度,形成善待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实现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由过去的人定胜天转向尊重自然,由人和水的抗争转向相互依存,从工程型水利向资源型水利转变,从防止水对人类的侵害,转变为在防止水对人类侵害的同时,注意防止人类对水的侵害,从单纯的治水向治水与治人相结合转变,从重点对水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治理转变为在开发、利用、治理的同时,注意对水资源的配置、节约和保护;从无节制的开源趋利、以需定供转变为以供定需,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由以往的经济增长为唯一目标,转变为经济增长与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统筹考虑各种利弊得失,在改造自然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兼顾自然界的和谐与稳定。由“以人为中心”和人改造自然、控制自然、征服自然、统治自然,人类向大自然无节制地索取,转变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维护河流健康生命。进一步做好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寻找河流开发与保护的平衡点,充分考虑河流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的保护,树立人类与自然合理共享水资源的战略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水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饮水、防洪、抗旱、用水、生态等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留足生态用水,维持生产用水,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正确处理人水关系,严格按自然规律办事,坚持自律式发展
人与水的关系是人与自然各种关系中最密切的关系之一。 人水观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产物。在传统农业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对自然界充满敬畏,人类处于水支配人的阶段,形成了人顺应水的人水观;在工业社会,随着生产力发展,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主体意识急剧膨胀,形成了人征服水的人水观;在现代社会,人们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形成了人水和谐相处的人水观。
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是在这个基础上与自然界发生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只有人与自然相和谐,才能给人类带来福祉,否则,就只能给人类带来灾难与贫穷。历史上,人类活动一直在改变水文循环和重新塑造地球的面貌。特别是近几十年来,我国“改天换地”行动空前,为了负载过多的人口,争取更多的空间,生产足够的粮食,人们侵占河滩,围湖造田,毁林(草)开荒;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污水、废水不经处理,随意排入江河湖泊;为了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人们肆无忌惮地进行掠夺式开发利用,建起一个又—个蓄引提工程,致使河道断流,湖泊干涸,地下水严重超采,结果是越缺水越开发,越开发越缺水,形成了恶性循环,使水问题更为突出。人与自然的矛盾十分尖锐,以水资源紧张、水污染严重和洪涝灾害为特征的“水危机”,已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由于人类频繁无序的实践活动远远超过了大自然的承受能力,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引起环境和气候的异常变化,也遭到了大自然的强烈报复,水土流失造成土地荒漠化扩大,沙尘暴加剧。地下水严重超采在一些地方形成地面沉降、裂缝、海水入侵、水质恶化等地质灾害。所以,人类必须进行深刻的反思,自觉控制自己的实践行为。在治水中,既要治水又要自治,改变过去人对自然环境(包括水资源)的改造、征服和统治的单向对抗性关系,建立人与自然(水资源)之间彼此共存、相互依赖的关系,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关系的平衡与协调,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充分尊重客观规律性,做到改造与保护相统一,索取与再生相统一。在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与循环机制,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支撑,又以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水资源和环境保护提供推动力和制度支持。在整个流域生态系统的框架下,处理好人类活动与水利水害的关系,合理地趋利避害,正确对待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降低水污染等人为灾害,在将水对人类造成危害的程度降低到可以承受的同时,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对水体循环的干扰,减少人对水的侵害,处理好人类取用水与自然界其他用水的关系,以人与水和谐共处的理念来统领整个水利工作,尊重自然经济规律、充分认识到水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因素,重视水与生态的密切关系,保证生态用水,充分依靠大自然的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实施封禁治理,给大自然一个休养生息的机会,保护生态环境。严格实行洪水管理,建立完善流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还洪水以空间,给洪水以出路,实现洪水资源化。采取有力措施,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大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控制在能够保持水体基本功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状态,以供定需,以水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GDP核算体系和物质、精神、政治、生态文明的科学考核体系,按水资源环境状况确定国民经济发展布局和规划,构建水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国民经济体系,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适应,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消费之路,把生态文明观融入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力和水环境承载力相协调,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三、科学规划,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基本要素,流域是水资源的基本单元和载体,任何河流、湖泊等水体都与其所在的流域休戚相关,健康的河流、湖泊必须有健康的流域生态系统作为基础和支撑。治水实践不能就水论水,要从流域整体可持续发展和维持河流健康生命的高度,从自然—社会—经济和陆地、水系、生物圈共同组成的复杂动态系统和谐发展上,统筹解决水资源问题,在大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流域综合规划,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好各项专业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是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实施流域管理和水资源管理的基本依据,是统筹流域协调发展、维护河流健康的行动指南,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协调好流域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安排好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各项任务,规范和加强政府对流域涉水涉河事务的社会管理,实现流域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减轻洪、涝、旱等灾害损失,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水资源综合规划是水的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有机结合,是水资源政策法规原则规定的具体体现,是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统一管理水资源的基本依据。要充分发挥规划在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方面的作用,改变过去规划偏重工程项目而缺少社会管理功能的状况,科学设置便于进行流域社会日常管理的指标体系,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流域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河流健康生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间的关系,认真调查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核定流域内各河流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弄清流域水资源的储藏量、生态需水量、污水排放量等及其发展趋势,水合理确定用水总量、排污总量,构建整个流域合理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明晰流域内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初始水权、排污权,建立以用水总量、定额管理、出入省际控制断面基本水质、水量等为指标体系和可实行市场转让的水权制度,以及排污总量控制和主要控制断面水质标准的排污权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远近期结合、可持续发展并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体系,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是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关键是规范人的行为,减少人为的水污染和水的浪费。要采取工程、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水利法规和政策体系,尽快制定《节水用水条例》和《流域管理法》等法规,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形成节水的良好习惯,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坚持科学治水,依法管水,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推动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的一体化管理。按照供需协调、综合平衡、保护生态、厉行节约、合理开源的原则,合理确定各流域和流域内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用水指标,建立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的宏观用水指标体系和微观用水定额体系、行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体系和节水考核体系,构建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新型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明晰初始水权,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形成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大力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城市,建立保护水资源、修复生态系统的经济补偿机制,积极调整节水型产业结构,大力倡导清洁生产,依靠有关水法律法规,规范水事行为,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制度、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等,实行用水总量和排污总量控制,防止对水资源的滥采滥用,按照确保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保护体系,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形成有利于水资源环境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在重视工程措施的同时,强调非工程措施,建立以排污权为基础的水环境保护机制,强化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排污权管理和省际出入断面的水质控制指标管理,从源头上防治污染,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开发非传统水资源,搞好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通过综合应用各种节水措施,有效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四、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双赢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需开发利用水资源。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利用,在开发利用中注重保护,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按照不同区域、不同河流、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合理有序规范经济社会行为,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不仅能满足社会经济的需求,还应兼顾生态系统健康和可持续的需求,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水利水电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在水资源紧缺地区,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要与水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在洪水威胁严重的地区,城镇发展和产业布局必须符合防洪规划的要求,严禁盲目围垦、设障、侵占河滩及行洪通道,科学建设、合理运用分蓄洪区,规避洪水风险。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实行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方针,坚持人工修复和自然修复相结合,加强封育保护,认真搞好预防监督,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严禁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特别要防止人为的水土流失,维护良好的开发治理秩序,实现开发和保护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汪恕诚: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2、矫 勇:精心组织 科学安排 做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
3、李秀雯:维护淮河健康生命 当好淮河生态代言人
4、于琪洋:略论治水实践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来源:黄河报·黄河网 2007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