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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军副司长调研太湖局水行政执法工作

2015-07-08

  2015年7月1-2日,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陈晓军率队调研太湖局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执法体制及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现场检查了太湖局部分直接立案查处案件整改情况及水政执法基地,听取了水行政执法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太湖局副局长吴浩云陪同调研。

  陈晓军指出,太湖局依法履职,通过水行政执法在保障水安全、维护水秩序等方面取得了突破与创新:一是全国首部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为执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对外建立了流域与区域联合巡查与执法制度,形成了合力;对内分解了执法职权与责任,厘清了管理部门与水政监察部门的工作界面并建立了巡查报告制度。三是直接立案查处重大和有影响的水事违法案件,并将有关案件移送公安等部门,充分发挥了水政监察作为水行政执法最后一道关卡的作用。他要求,太湖局应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提升水政监察信息化水平,继续创造可推广、可示范的执法经验,服务流域地方经济社会。

  吴浩云表示,《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实施为流域综合管理与治理创造了良好条件,流域工程、规划、调度、法制、监测五大体系基本形成,但太湖流域防洪、供水与水生态安全依然面临较大挑战,太湖局水政监察队伍要克服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在部有关司局的关心和指导下,与相关省市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为流域水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太湖局水政监察总队、苏州管理局负责同志以及有关水政监察人员参加调研。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7月8日

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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