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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委部署2015年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中国水利网站4月22日讯  (记者 李伯)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有关工作部署,近日,海委向流域内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生产建设单位印发通知,部署2015年海河流域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2015年,海委将进一步加大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强化督查意见的跟踪落实,会同有流域内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典型跟踪,违法查处”的督查思路,以京津冀为重点督查区域,以项目多、分布广的公路、输变电等行业主管部门为重点督查单位,以扰动剧烈、水土流失隐患较多的矿产、铁路、公路、水利、民航、风电等为重点督查行业,对流域内39个国家立项的在建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2015年督查工作分准备、督查、督促整改和总结四个阶段,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后续设计、设计变更报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等情况。现场督查结束后,海委将针对每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向生产建设单位印发督查意见,上报水利部并抄送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生产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等。对水土流失隐患较大或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的项目,海委将对其开展跟踪督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意见。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的,海委将建议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下一步,海委将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对督查项目开展调查摸排工作,并按照督查通知进度安排,按省份、分阶段开展督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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