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8月27日讯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深化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精神和海委2012年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安排,8月18日至21日,海委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及相关盟市、旗县水利局组成检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海委管理权限内有关建设项目的取水许可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海委副主任王文生、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康跃参加检查。
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内蒙古上都电厂一、二期工程和大唐多伦煤化工项目的现场和取水口情况。上都电厂介绍了电厂一二期工程正常运行以来取水、用水、计量、节水及废污水处理等工程和设施的运行管理,取用水统计和管理,水资源费缴纳等情况。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了工程的概况,取用水、节水、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工程试运行以来取用水统计和管理等情况。检查组就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等事宜与用水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等单位进行了交流研讨。
检查组认为,有关用水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取用水等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随着滦河上游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该区域用水需求不断增加,水资源供需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该区域水资源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2012年国务院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要加强科学管理,在讲求效益的同时,加强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要加大污水处理和回用力度,避免水源地、河流、草原土地等受到污染。要积极探索节水型企业建设的新思路,利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等为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创造经验。要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取用水的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同时,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为该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提供支撑。
海委相关部门、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多伦县有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