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研究部署流域病险水库加固复核工作


2008-08-20

    中国水利网站8月20日讯 8月19日,海委副主任户作亮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分析海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复核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海河流域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复核工作。 

    海河流域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水库共计199座,其中大型水库10座,中型水库35座,小型水库154座。按照《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3年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海委负责其中8座大型、35座中型水库的初步设计复核工作。
  
    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海委形成了工作组织、投资控制、现场核查三位一体的复核工作体系,切实加强了管理,保证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前期工作的进度与质量。一是组成了以主管委主任为责任领导,总工和分管副总工为技术总负责,规划计划部门牵头,建管、防办部门协作,特邀专家为骨干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技术审查组。二是对于一些技术措施存在争议、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险库,提前介入省内初审工作,及时参与省市协调,尽可能达成共识,为工程建设提供技术建议和意见。三是以大坝安全鉴定书、鉴定复核意见以及省市水利部门初步审查意见为基础,认真查勘工程现场,对影响大坝安全的基础防渗、边坡稳定和泄洪建筑物等主体工程的水文、地质、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四是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规定,加大概算工程量抽查力度,防止高估冒算的同时合理确定概算定额套用。认真分析物价上涨因素,合理确定概算单价。严格按照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独立费用。 

   目前,海委已完成40座(大型8座,中型32座)病险水库初步设计的复核工作,其中27座(大型7座,中型20座)的初步设计经省区市发改委批复。流域内仅河北省2座中型水库尚未复核,山西省8座中型水库和内蒙古自治区1座中型水库正在履行复核批复程序。

 

    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水利部要求狠抓大坝安全、坝基渗漏、泄洪安全等控制标准,确保复核工作质量,科学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积极与地方协调,按期完成规划内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复核工作。会议同时对海委直属岳城水库的除险加固前期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8月20日 

作者:黄 诚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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