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委行政协调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


2008-02-27

    本站2月27日讯(记者 张虹)按照水利部的要求,珠江委于26日至27日在广州组织召开会议,对珠江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进行行政协调。水规总院院长李原圆、珠江委主任岳中明,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


    来自水利部规计司、部水资源司,珠江流域(片)八省(自治区)水利(水务)厅(局)的有关领导、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珠江委对规划成果作了汇报。

    水资源综合规划协调的重点内容为现状河道内外缺水状况,现状用水效率以及未来需水预测和需求控制的目标以及按照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定额指标,流域水资源供需分析成果,水资源配置总体原则和思路以及配置成果,生态环境控制目标、指标和对策,水功能区污染物限排总量目标、指标和对策等。

    李原圆院长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要纵观流域全局,统筹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情况,处理好区域规划与流域规划的关系。二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十七大的新要求,为搞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三要从流域、区域的实际出发,认真考虑流域未来发展对需水、供水要求的变化。四要综合地看问题,所提意见要符合全流域实际,符合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五要考虑到与已有规划成果的衔接和协调。

    岳中明主任在会上对流域各省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所作的大量工作予以肯定。他说,由于各省(自治区)对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使得流域水资源规划工作能顺利进行,为珠江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珠江委相关单位要根据会议意见,加紧修改完善报告,并做好相关的报批工作,争取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

    会议就作好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要求各省区要重视行政协调工作,务必本着求同存异的态度,安排好规划工作,争取今年上半年完成规划所有工作。会议对规划主要成果进行了分组协调讨论,通过代表们的认真讨论,就规划的技术成果等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珠江委水资源综合规划办公室将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及会议纪要精神,对规划相关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水利部审批。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2月27日

作者:张虹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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