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月23日讯(记者 张隽)从1月22日在京召开的水利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上获悉,2016年,两部相关部门和长江沿线各级水利、航道、海事、公安等部门按照两部合作备忘录要求和年度工作计划,依法履职,紧密合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晤制度和分工协作制度,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保障了长江干流河道采砂管理总体可控的良好局面。
合作机制不断深化。2016年年初,两部召开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两部合作2016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月和7月,长江委与长航局两次会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9月,召开两部派出机构采砂管理联席(扩大)会议。四川省水利厅、重庆市水利局签订《长江川渝边界河段采砂监管协作联动协议》,上海与江苏召开沪苏边界采砂管理工作例会。皖苏、鄂赣皖等省际边界区域的联动机制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深化,四川、重庆、湖北、安徽、江苏等省把联动执法向市际、县际延伸。
责任体系逐步完善。沿江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汛前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了各地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现场监管责任人名单。各地通过制定采砂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责任状、承诺书等方式,认真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巡查监管持续加强。水利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沿江各省(市)组织对长江干流河道采砂情况进行核查。长江委组织开展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汛前巡江检查,对重点江段、敏感水域进行暗访,并向相关省(市)进行通报。长航局开展现场巡查检查,制止非法采砂影响航道行为数百起。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沿江砂场清理整治工作,探索建立非法码头治理的长效机制。
高压严打成效显著。10月,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长江委、长航局和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七省(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各地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清理沿江非法砂场、加强现场监管等工作。针对重要时段和重点水域,组织开展了全江统一清江行动、汛末专项打击行动、湘鄂边界专项整治行动。此外,为了对非法采砂行为形成震慑,各地纷纷对非法采砂从业人员采取行政、刑事拘留和刑事诉讼等措施。
规划约束不断加强。水利部批复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年)》,严格划定了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确定了禁采期和年度采砂控制总量。各地严格许可采区的现场监管,严厉查处“六超”行为。
制度建设日趋完善。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打击非法采砂提供了更为有力地法律武器。江西省出台了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修订了《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重庆市印发了《重庆市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重庆市河道监管巡查工作制度》。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事关防洪、供水、航运、生态安全,事关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顺利实施,2017年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强化监管,深化合作,采取有力措施,共同维护长江河道采砂良好秩序。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