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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全行业之力持续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写在27项重大水利工程提前两个月全部开工之际

2015-11-11

  □记者 陈君 杨飞

  “今年新开工27项重大水利工程的目标任务提前完成,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已累计开工84项,在建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规模超过8000亿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全面加快。”11月4日,水利部召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新闻通气会,通告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在今年我国经济增速趋缓的形势下,水利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行业之力,破解多重制约因素,推动形成部门工作合力,采取超常规措施持续推进重大水利建设,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明显提速,不负党和国家把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一项重大举措的重托。

  加快前期工作保27项工程开工

  重大水利工程是百年大计,前期论证非常复杂,涉及生态环境影响、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用地等很多环节。27项工程能够提前两个月全部开工,得益于水利部在前期工作方面采取的许多有力举措。

  一是切实形成各部门工作合力。水利部先后与国土部、环保部、住建部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或会谈纪要,对加快用地预审、重大工程选址审批、环评审批、落实金融支持水利政策等做出安排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水利项目审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审查审批重大问题,建立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审查审批工作效率。

  二是取消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水利部印发通知,减少中央审批事项,简化项目审批环节,下放初步设计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前期工作质量。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缩短了财政评审周期。水利部印发实施方案,对于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将7项前置审批事项全部调整为开工前审批,与项目核准实施并联办理,建立“统一受理、联合审查、分别办理、限时办结”的联动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三是协调解决“同地不同价”导致移民征地难度大的问题。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耕地占补平衡实行与铁路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等政策”建议,并写入2015年中央1号文件。从今年开始,重大水利项目均按照“同地同价”原则计列移民征地补偿费用,为工程顺利开工创造了条件。

  超常规措施提速在建工程建设

  今年1—10月,在建水利工程完成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266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71.9亿元,增幅67.2%。其中,重大水利工程完成投资660.3亿元,是去年同期完成投资的2.6倍。为保证在建工程建设进度明显提速,水利部采取了以下有力措施。

  全面落实目标责任。水利部成立了陈雷部长任组长的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加快水利工程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实施分工方案,细化实化了重大水利工程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水利部同时印发实施意见,逐项明确具体任务要求和工作目标。为落实地方主体责任,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与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地逐级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水利部指导各地编制重大水利工程年度实施方案,逐项制定开工计划,逐月明确进度计划,倒排工期实行节点控制,压茬推进。

  按月调度会商。今年3月以来,水利部对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实施按月调度会商,先后召开8次全国水利系统视频调度会议,以省级行政区、工程类型和重大工程作为调度单元,加强对工程建设进度的跟踪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对重大水利工程建立动态台账,逐项跟踪前期工作、投资落实和建设进展情况。对不同类型项目,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各相关司局和单位的督促指导责任。根据每月调度情况,对进度慢的地区和投资完成率低的项目,采取“一省一单”的方式进行跟踪落实,推动了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水利建设进度呈逐月提速状态,为完成重大水利工程年度建设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跟踪督导检查。水利部建立部机关、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工程前期工作、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今年,陈雷部长对四川、云南、青海、黑龙江、新疆、西藏等13个省份进行督导检查,其他部领导实行对口包片,分别带队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分管部领导致信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水利的政府领导,商请抓紧做好2015年拟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工作,加快执行进度。水利部先后组织了四次督导检查,各流域机构对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实现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问题较多、投资计划执行较慢、考核结果较差的,水利部进行了重点督导、约谈或专项督办。

  发挥市场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按照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有关要求,水利部还在加大金融支持重大水利建设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协调推动水利融资模式创新。积极协调国开行、农发行、农业银行等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水利融资模式。二是协力推进省级水利部门与金融机构对接。水利部先后与国开行、农发行、农业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强化双方合作。三是积极开展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与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选择12个项目作为第一批国家层面联系的试点。四是推动落实重大水利工程专项过桥贷款政策。水利部、农发行联合印发实施意见,明确农发行通过专项过桥贷款为地方开展水利建设提供过渡性资金支持。

  为持续发挥重大水利建设对经济的投资拉动作用,水利部将进一步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保证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云南滇中引水、引江济淮等32项重大工程前期工作,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力争2016年再新开工20项重大水利工程。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在“十三五”期间将全面开工建设。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5年11月11日

陈君 杨飞
责任编辑: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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