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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乌水利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基辅签署

2012-09-12

双方交换备忘录文本

  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与乌克兰国家水委员会合作谅解备忘录》在乌克兰首都基辅签署,水利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组长董力与乌克兰国家水委员会主席斯塔舒克举行了会谈并代表两部门在备忘录上签字。

  董力向乌方介绍了中国的基本水情、水利建设取得的成就、当前面临的挑战以及中国政府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的新举措,并表示中国水利部愿意在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与乌克兰共同分享在水资源管理、节水灌溉、水能开发、城乡供水以及水环境保护方面拥有较为成熟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给水资源带来的问题与挑战,建议双方继续加强交流与沟通,推进人员互访,就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议题开展技术交流,并加强在国际水事活动中的协调与配合。斯塔舒克向中方介绍了乌克兰国家水委员会职能、乌水资源基本情况、水资源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并指出,两部门水利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签署为两国水行业开展全方位的交流与沟通搭建了桥梁,希望与中国进一步加强水利交流与合作。

  根据备忘录精神,中乌两国将在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洪水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和防洪减灾技术、水资源科技交流与合作研究、机构能力建设及人员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和技术,促进两国水资源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

  水利部相关司局、中国驻乌克兰使馆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

    来源:水利部网站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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