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排部署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排水工作


2008-06-05

    中国水利网站6月5日讯 目前,四川地震灾区多数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没有设置排水设施。随着天气转热,主汛期将至,疾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四川水利抗震救灾指挥部6月4日发出《关于加强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排水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了安置点排水设施设置具体要求。


    一是集中安置点的给水设施要设在帐篷布置区的外围。在没有排水管网的条件下,集中安置点要实行生活区与用水区相隔离,在集中供水点配套建设集中排水设施。二是每个公共用水点应设排水出路,安装排水管,尽可能与原有雨水排水系统相连,不能相连时应新挖排水沟,将公共取水点的洗涤废水等引到距离安置点不小于30m的区域。三是集中安置点应有雨水排除系统、基本保证下雨不积水,可设自流排水沟;不能自流排水时,设排水泵,将安置点的雨水排到距离安置点不小于30m的区域。四是临时安置点应有公共厕所、淋浴棚等便民设施,公共厕所、淋浴棚均应设污废水收集和排水系统。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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