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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网站5月30日讯 日前,水利部抗震救灾前方领导小组、四川省水利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进一步加强对灾区的重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要求各有关市(州)、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要高度重视灾后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充分认识灾后水质一旦恶化带来的严重后果,充分认识水质监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部门要具体抓。并确定由四川省水文局和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机构流动水质监测队伍负责对灾区河流主要控制断面和集中式供水水源地进行巡回监测。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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