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2月22日讯(记者 刘艳芹)12月19日至21日,水利部农水司和新闻宣传中心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等10余家中央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采访调研陕西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采访组听取了省水利厅农水处和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关于陕西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介绍,省水利厅属五大灌区负责人介绍了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做法。随后采访组深入省宝鸡峡、省交口抽渭灌区,详细了解用水协会的管理运行情况,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初步成效。
陕西省共有万亩以上灌区186个,其中大型灌区13个。目前大型灌区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终端水价由国有水管单位供水价格和末级渠系收费标准两部分构成。全省13个大型灌区现行水价是2004年调整的,终端农业水价平均为0.245元每立方米。而全省大型灌区农业供水运维成本为0.629元每立方米,长期形成了水价与成本严重倒挂现象。
2016年,经过认真调查研究,陕西省确定了5个大型灌区省级试点范围,涉及灌溉面积59.23万亩,包括市属灌区东雷一黄灌区西习总站高明段、羊毛湾全灌区,省属灌区宝鸡峡灌区的礼泉总站阡东站、交口抽渭灌区的曹家站和张桥站、桃曲坡灌区的曹村站。
在此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中,陕西省试行根据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灌溉分类确定水价,并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经济作物按高于粮油作物用水价格30%制定。超定额累进加价分为四档,定额内用水的,给予节水奖励,超出定额用水不足20%的、超定额用水20%以上不足50%的,超定额用水50%以上的,分别按水价的1.1倍、1.3倍、1.5倍加价收取。
通过一年时间的试点,探索建立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灌区管理创新机制、基础设施改造机制”等四项机制,按成本定价、按农民用水合理负担水平定价、按国有骨干工程现行供水价格加末级渠系实际运行维护成本定价的三种试行价格构成模式。通过三种模式的试行,将探索寻求一种可复制、易推广,适合陕西灌区实际的管理模式,在全省进行推广。
在试点过程中,全省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实行渠道斗口和分渠引水口“双标尺、同计量,以斗口计量为准”,创新计量监督方式,提高供水透明度。2017年投资1600万元,对2569座斗渠量水设施、14499处田间分渠计量标尺、7130米量水槽衔接渠道进行了维修改造,计量设施基本做到大型灌区全覆盖。出台了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制定了《陕西省水权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建立完善各种用水合作组织466个,覆盖灌溉面积427万亩。用有效的措施确保了试点效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