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审批具备新闻登载业务资质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06022
  首页 -> 正文


陕西省出台水利水电工程“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办法

2016-11-04

  中国水利网站11月4日讯(记者 刘艳芹)日前,《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获省发改委批复,正式出台。

  今年5月1日起,国家在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等行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7月5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为了贯彻以上政策,保障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陕西省水利厅参照水利部、省内其他行业和部分省区水利部门出台的有关办法或规定,在与省水利水电工程定额“2000编制办法”、“2009调整意见”进行综合比对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该省水利水电工程“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连同典型项目水平测算成果,于7月底报送省发改委。9月23日,陕西省水利厅配合省发改委组织专家对调整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审查,并按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

  获批的“营改增”计价依据调整办法为原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水利厅颁发的《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标准(2000版)调整意见》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的补充规定,用于规范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后与新的计价依据发布之前这一过渡时期的造价文件编制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1月4日

刘艳芹
责任编辑:李旸


  相关新闻:
陕西高效节水灌溉助力农业生产
陕西省投资81亿加快推进冬春农田水利建设
陕西汉中石门水库灌区 解决灌区最后一公里问题
陕西省3家单位入选全国稻田综合种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首批理事单位
陕西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江河水系日夜流 生态文明着重彩——陕西省宝鸡峡灌区下泄渭河生态水侧记
水利部督查陕西重大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
陕西省安康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重点工程集中开工启动




  
最新更新


 
图片报道

大图.jpg
首页大图.jpg
首页大图模板 copy.jpg
首页大图.jpg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18511059159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11042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