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16日讯(记者 王剑 通讯员 杨丽)9月15日11时30分,陕西省防总向榆林、延安两市防指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当前防汛工作指示精神和省防总、水利厅领导要求,切实做好15日至19日强降雨天气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最新会商,15至19日陕西省北部有一次阴雨天气过程,降水主要出现在陕北北部,集中在16日和18日。陕北中雨,北部局地有大到暴雨,陕北北部30-60毫米,局地80-110毫米。持续降雨和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城乡积涝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省防总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严格履行防汛责任,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迅速进行安排部署,适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全面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防汛职责,立即组织对河道内施工工地、临时工棚、涉水景区和城镇低洼易涝区、煤矿采空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暴雨洪水可能威胁的所有人员,必须坚决撤离,确保不漏一人。对各类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坝等要加强巡查值守,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排除隐患,各类放水设施、泄洪建筑物都要保证正常运行,放水、泄洪时必须提前向下游发布预警,确保大坝和下游人员安全。对中小河流、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塌陷、危房危窑和临时安置点等灾害易发区,要划分责任区域、落实巡堤巡查排险责任,提前撤离危险区人员并实行警戒管理。密切监视雨水情发展变化,及时向降雨区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可能影响到的人员发布预警提醒,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严格汛情处置上报程序,一旦出现重要汛情,各级防指要快速应对,果断处置,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和抢险动态。对漏报、瞒报、迟报信息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