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9月25日讯 9月18日至23日,由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岳喜栋副主任带队,省水利厅、省水保局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调研组,赴榆林市、安康市、汉中市及横山县、神木县、汉滨区、宁强县、洋县等地开展了为期六天的《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送审稿)》考察调研。
考察调研组一行分别考察调研了横山县大川沟国家水保重点治理及元平淤地坝坝系工程、神东公司榆家梁煤矿采空塌陷区治理、汉滨区恒口镇三条岭小流域治理、十天高速公路汉中东段防护治理工程、宁强县青木川生态修复工程以及洋县牛头坡治理情况和长青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与基层水土保持工作者和当地村民就水土流失现状及治理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分别在榆林、汉中两市召开了水土保持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了两市及有关县区政府法制办、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土保持监督站等机关和单位对《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修改送审稿)》的修改意见,与会人员在认真研究《条例(修改送审稿)》的基础上,就水土保持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关系,淤地坝的统一规划、审批与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时把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前置条件的落实,对不同资质等级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承担服务项目的限制与规范,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的界限划分,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审批的条件,建设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与监督,水土保持治理成果的移交,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与落实,各级人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的细化与完善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次考察调研和征求意见后,省政府法制办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收集到的意见,组织对《条例(草案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在11月底前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