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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生活污水厂不能擅自停运

2012-02-16

  陕西省环保厅决定,即日起到3月底在沿渭五市一区集中开展“渭河清水执法检查行动”,目标锁定渭河流域86家重点工业污染源、408家渭河流域畜禽养殖场、39家渭河流域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新河、 河沿岸、西咸新区工业企业。

  重点排查暗管和私设排污口

  对于86家重点工业污染源,此次检查将重点关注水污染防治设施,查看运行记录、加药记录、设备现状等,综合判断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查看排水管路、处理记录、排放记录、现场情况等综合判断是否存在暗管和私设排污口行为;查看水处理设施设计资料、环评文件,结合企业生产状况,综合判断水处理设施是否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查看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在线数据是否超标等情况。

  畜禽养殖企业须远离水源保护区

  对408家渭河流域畜禽养殖企业,将重点检查是否建在禁养区;是否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是否位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是否位于各级政府依法规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同时,检查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执行“三同时”制度,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在投入运营时是否落实等;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和去向,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废水等污染物排放是否做到稳定达标等情况;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是否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等。

  生活污水厂不能擅自停运

  对于39家渭河流域县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擅自停运、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直接排污、通过溢流管线排污和污泥外排或弃置等环境违法问题;检查污水处理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运行以及与中控室和环保部门联网情况;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的台账记录,环保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等情况;污水处理厂日常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污水处理费政策执行、征收、拨付及使用情况。

  取缔西咸新区内作坊式污染企业

  对新河、河沿岸、西咸新区工业企业环保检查,将以严厉打击新河、河沿岸环境违法企业,降低入渭支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污染指标,摸清西咸新区内的工业企业现状为重点。依据西咸新区产业规划和规划环评,对一些不符合产业规划和规划环评的工业企业,严格采取搬迁、整改措施,对区域内作坊式的污染企业,一律取缔。省环保厅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纳入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取缔关闭企业突击排污。

  来源:西安日报  201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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