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审批具备新闻登载业务资质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06022
  首页 -> 正文


陕西出台水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暂行办法

2007-12-21

    本站12月21日讯(记者 秦延安)陕西省水利厅制定了《陕西省水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办法》,这将为规范、加强该省水行政工作具有很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暂行办法》共十六条,主要规定了层级监督的原则、层级监督的主体、层级监督的方式方法、层级监督的程序、层级监督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层级监督的主体主要为下级水行政主管机关和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委托组织。监督的方式主要为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和案卷评查的几种方式。并规定了重点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的范围内容,监督检查的组织方式和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当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执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意见时,监督机关可以建议被监督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依法纠正或者督促被监督单位限期履行职责,并向监督机关报告整改结果;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被委托组织不执行监督机关监督处理意见的,由监督机关依法予以纠正或监督被监督单位履行职责,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如果对相对人已启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层级监督程序终止。

   《暂行办法》的颁布实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的重要举措,将有力推动水利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水步伐。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12月21日
秦延安


  相关新闻:
陕西召开水利规划计划和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渭南市驻军将重点支援渭河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陕西省水利厅发出倡议号召机关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渭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渭南市多渠道融资治理渭河
渭南市渭河综合整治工程进展顺利
渭南市举行渭河综合整治渭南城区段堤防工程合同签约仪式
陕西省启动34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
陕西黄龙向2万多手机用户发出水法宣传信号




  
最新更新


 
图片报道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010-6298095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050575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