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1月17日讯 山东省禹城市以构建惩防体系为基础,从源头上加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力度,防止“人情工程”“关系工程”和“形象工程”。
深化水利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水利投资项目决策和监管制度。严格审批条件、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防止“人情工程”和“关系工程”。优化投资结构,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投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防止“形象工程”。
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防止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预防职务犯罪,探索有效机制,着力遏制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管理中的行贿受贿行为。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减少“同体工程”,做到勘测设计、建设管理、施工、监理、验收相分离,从体制上堵塞诱发腐败的漏洞。
来源:中国水利网 2006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