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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012-05-02

  中国水利网站讯 (记者 赵新 通讯员 孙福华)为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省委两个一号文件和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关于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山东省水利厅召开全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部署启动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由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张建德主持,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承新到会讲话。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交本次会议进行了讨论。

  会议指出,加快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意义重大,既是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决策部署的需要,是践行新时期治水方略的需要,是解决水利工程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利用的需要,是提升基层水利现代化水平的需要,是有效应对化解极端异常气候事件的需要,也是适应农村新形势变化的需要,必须立足山东实际,加快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这也是治水实践的客观规律和水利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会议明确,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要以乡镇水利站建设为重点,构建由基层水利管理协调服务组织、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其中,基层水利管理协调服务组织主要由乡镇水利站和村水利员组成,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基础和核心。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主要包括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队和水利设施专业维修队,主要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提升水利服务效能。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主要分为农田灌溉合作组织和农民饮水合作组织,属于社会化范畴,主要通过自我调节和自我服务,建立起农民自主管理的长效机制。这“三位”相互融合,功能互补,互相支撑,构建起完善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会议提出,按照政府推动、重点推进、政策保障的原则,初步确定莱芜市作为试点市,其余每市确定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县。鼓励试点单位结合工作要求和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根据省厅制定的《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试点工作要求,5月20日前试点单位编报完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6月30日前完善配套政策文件,11月30日前省水利厅对试点单位“三位一体”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会上,日照市、莱芜市、德州市和桓台县、枣庄山亭区、邹城市香城镇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当地推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

  全省17市水利局分管局长、人事科长、农水科长,试点县水利局局长,省水利厅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5月2日

赵新 孙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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