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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2年将全面消除达污染河流标边缘断面

2011-12-12

  山东省环保厅日前下发《关于确保实现2012年底全省重点污染河流水质改善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流域治理成果。

  根据《通知》,到2012年底,全省重点污染河流要全面消除达标边缘断面,化学需氧量不超过45毫克/升,氨氮不超过4.5毫克/升。其中,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山东段输水干线全线达到Ⅲ类水质标准,黄河以南段各控制单元监测断面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十一五”以来,山东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0年全省59条重点污染河流全部恢复鱼类生长,实现了水生态的重大转折。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继续深化和完善“治、用、保”治污体系。各市要对辖区内达标边缘河流逐一进行解析,对“治、用、保”的各环节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补充治污项目,抓好报批和组织实施,努力实现治污体系全覆盖。

  根据部署,各市将按照新标准要求,抓紧实施新一轮污染源限期治理。按照确保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的原则,倒逼污染源实施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

  自2012年1月起,山东省环保厅每月定期向省及各市、县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通报消除达标边缘断面工作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明年1月1日起,对超过达标边缘河流断面的责任地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明年7月1日起,对超过达标边缘河流断面的责任地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限批。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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