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9月19日讯 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按照国办45号文件规定,把水管单位分为纯公益性和公益性,性质明确后,经过财政部门测算、核算,把3个单位定为财政补贴,每年落实财政补贴资金14万元。针对水利工程确权划界,依据政策,与相关乡镇主动协调,使全旗12个单位确定了管理范围。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在成本核算、水价核定、水费结算等实际情况,落实了水价标准,规范了水费计收。与此同时,大力实施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明确条件,考试选拔,精简人员23人。目前,各项改革措施到位,目前,各水管单位已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来源:中国水里网站 200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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